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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鸿福家园业主装电梯,挡了消防通道?

来源:扬州晚报-扬州网  作者:  2020-10-14 10:29:00
近日,网友“Snow”向扬州发布手机APP报料平台反映,鸿福家园7栋有住户私装电梯,影响东边1单元住户正常出行,并占用消防通道。情况究竟是怎样的?马上办记者前往探访。

  鸿福家园7栋北侧

  鸿福家园2单元居民出具业主签字表

  加装电梯部门审批

  近日,网友“Snow”向扬州发布手机APP报料平台反映,鸿福家园7栋有住户私装电梯,影响东边1单元住户正常出行,并占用消防通道。情况究竟是怎样的?马上办记者前往探访。

  网友反映

  2单元私装电梯,影响其他业主

  “我在楼下没有看到任何公示,也没有看到施工规划图。”该网友告诉记者,鸿福家园7栋2单元在施工装电梯,2单元东侧是1单元,而1单元周边没有其他道路可通行,必须从2单元楼下公共通道出入。国庆期间施工后,1单元住户就有担忧,可是一直没得到正面回复。

  2单元加装电梯前,有居民挨家挨户上门做过民意调查,让同意加装电梯的居民签字。“我家也签了字,但是签字后没看到任何规划公示,现在楼下也没有看到施工图就开工了。”该网友表示,2单元电梯建成后道路变窄,受影响最大的就是1单元住户,她担心电梯建成后会挡住通道,私家车进出不便。另外,这条路是消防通道,不应被占用。

  记者探访 开工后有居民要求停工

  近日,记者来到鸿福家园7栋探访,7栋最高5层,共有3个单元,在2单元楼北侧地面堆着施工材料及从地面挖出来的大堆泥土,2单元楼梯口正对着的北侧围墙被拆除了一部分,围墙下挖出一方形深坑,现场没有施工人员。在楼下,记者没有看到与施工相关的公示。

  记者注意到,2单元的单元门上贴了一张白纸,最上方打印着“通知”,内容是:“因七栋二单元安装电梯,现场没有施工图及预留的消防通道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对其他住户的生命及财产安全造成极大危险。现通知停止施工,在取得相关手续后方可继续施工,对无视本通知野蛮施工造成的损失,由施工方自行承担。”通知上没有落款单位和日期。

  记者从7栋多位居民那里了解到,鸿福家园是老小区,老龄居民较多,很多住在顶楼的住户反映楼梯难爬,希望装电梯。2单元是居民集体出资与电梯公司签协议来装电梯,也通过相关部门审批,但开工后个别居民有意见。

  “应将工期多长、建成后什么样、什么单位来监管等内容都公示出来,我们就签了一个字,后面怎么施工规划的一概不知。”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主表示,老小区楼梯难爬装电梯可以理解,但是一切得按照程序来办,单元门上通知是有意见的居民打印出来贴上去的。

  “我认为公示时间不符合规定,我看了他们给的公示文件上只有10天时间。”另一位业主表示质疑。

  2单元业主回应 装电梯前公示过,也有规划图

  对于业主的各种疑问,2单元牵头安装电梯的两家户主予以回复,并拿出相关申请安装电梯部门批复的材料给记者看。其中一份“加装电梯并联会审意见表”上有业主代表签字,还有代理人签字。另有竹西街道、扬州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应急管理部门、住建部门、物业公司等相关人员意见、签字及盖章。记者看到这些部门的审批日期均在今年9月份。

  “这是3个单元业主意见签字。”5楼居民拿出业主签字同意表格,记者看到意见表上有超过一半业主签字同意。

  “这是加装电梯的告知书。”该居民翻开一份日期为2020年6月24日的装电梯告知书,告知书上有安平社区盖章,告知书上的公示时间为2020年6月25日至7月5日。

  2单元多位居民表示,因装电梯一事,居民代表很辛苦,从2019年就开始跑了多个相关部门,一直到今年9月份才全部审批完成,这期间并没有居民提出异议,直到国庆期间开始施工,才有居民贴了这样的通知并到社区投诉。关于公示一事,早在小区里贴过了。

  一位孙姓住户表示,预留的通道私家车可通行,而北侧这条通道也并非消防通道,其他居民也可以来查看规划图。

  社区回应 居民有意见,社区已在协调

  鸿福家园小区物业及安平社区的工作人员表示,7栋2单元加装电梯是居民牵头自愿行为,社区与物业并没有干涉,居民也能提供加装电梯的相关申请及所有手续。在申请安装之前,牵头的业主也上门进行了签字,2单元所有业主都签字同意了,其他两个单元也多数签字同意,同意加装电梯的业主超过了7栋的三分之二,经过业主同意签字后,才向相关部门办理加装电梯的手续。

  “目前有业主来社区提意见,我们已经在沟通协调。”安平社区工作人员表示,7栋北侧并不是消防通道,也不允许私家车停放。

  马上办记者 马燕洁 文/图

  【相关规定】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应做到这些

  记者从住建局了解到,参照《关于开展扬州市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扬住房发〔2018〕55号)文件,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遵循“业主自愿、各区主导、多方支持”的原则。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应当经本幢住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且占总户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并经加装电梯所在单元的全体业主一致同意且签订加装电梯书面协议。拟占用业主专有部分的,还应当征得该专有部分的业主同意。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应以实用性为原则,不得占用城市道路和消防通道,不得影响城市规划实施,不得增加或变相增加住宅使用空间;应尽量减少占用现状绿化,尽量减少对周边相邻建筑的不利影响。

  协议方案内容应由本单元所在社区居委会在拟加装电梯楼幢的所有单元楼道口、小区公示栏等醒目位置公示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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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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