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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不交社保 工伤赔付有影响吗?省人社厅回应

来源:中国江苏网  作者:  2020-08-03 16:56:00
8月3日,江苏省人社厅做客省政风热线全媒体直播节目。节目中,一位来自苏州市吴江区的闫女士反映,今年4月她在企业意外遭遇工伤后,只能一直休息养伤,可该企业除支付部分医疗费用外,至今也未做任何工伤赔偿。

 

(△现场视频)

  8月3日,江苏省人社厅做客省政风热线全媒体直播节目。节目中,一位来自苏州市吴江区的闫女士反映,今年4月她在企业意外遭遇工伤后,只能一直休息养伤,可该企业除支付部分医疗费用外,至今也未做任何工伤赔偿。

  闫女士说,今年2月刚刚复工复产后,她便到一家名为吴江宏达线绳有限公司的企业应聘了岗位。因为是初次从事相关工作,作为学徒的她在跟着老工人学习了几天后就开始单独进行接线工作。而在4月的一次接线过程中,她的右手不慎卷入丝线中,导致右拇指遭受绞伤、骨折等多种伤情。而在她遭遇工伤后,该企业除了支付了部分医疗费用外,至今没有支付给她任何工伤赔偿的费用。

  针对闫女士所遇到的问题,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谭国明指出,此事件中,企业用工没有按照规定为企业参加社会保险,如果参保的话,符合规定的费用都是由工伤基金来支付;而如果没有参保,企业则要负担工伤的费用。作为吴江基层人社部门也按规定进行了认定工伤和协调,但是企业实际上并没有按照原来的协定完全履行责任。

  对于企业不履行责任的行为,谭国明表示,作为苏州市人社部门,他们会要求吴江人社部门进一步加紧催促企业履行自己的职责,同时苏州市人社部门也会进行跟踪和落实。同时,他也提醒:“作为个人,在遇到企业这方面的情况时,可以向人社部门申请仲裁,或者通过法律强制执行。”

  “工伤保险不仅仅是广大职工的护身符,其实也是用人单位的护身符,有助于分散工伤的成本,降低工伤的费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党组书记戴元湖表示,广大的用人单位应依法依规的为本单位的职工登记缴费,参加工伤保险。(周奋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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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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