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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以工代训补贴发放两亿多元 逾期不再受理

来源:姑苏晚报  作者:  2020-12-25 11:15:00
截至12月16日,苏州市本级(含姑苏区、苏州高新区)共发放以工代训补贴2.233亿元,共惠及31976家企业。市就管中心提醒,凡符合发放条 件,但尚未享受到这笔补贴的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至参保地人社部门申报,申请截止日期为12月31日,逾期将不再受理。

  本报讯(记者 邵群)截至12月16日,苏州市本级(含姑苏区、苏州高新区)共发放以工代训补贴2.233亿元,共惠及31976家企业。市就管中心提醒,凡符合发放条 件,但尚未享受到这笔补贴的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至参保地人社部门申报,申请截止日期为12月31日,逾期将不再受理。

  为有效应对疫情对企业的影响,进一步释放政策红利,惠及更多企业,苏州日前出台企业稳岗扩岗“以工代训”补贴政策。以工代训是指企业利用自有场 所、生产设备,让职工边工作边进行生产技能培训。据悉,以工代训补贴主要通过大数据比对,筛选出符合发放条件的企业,由系统主动发放,将资金直接拨付至企 业,这种“免申请”的发放方式,打通了助企纾困、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政策执行效率得到显著提高,真正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不见 面”办理和一次办结。

  按规定,对中小微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含零就业家庭成员)、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3个月以上人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可 按照吸纳人数,给予企业以工代训补贴(2020年以来新增就业参保的企业职工可参照登记失业人员)。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00元,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4个月。

  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导致连续停工停业1个月以上,其间组织待岗职工开展以工代训,并继续为职工发放工资(或生活费)的中小微 企业,可按照参保并参加以工代训的待岗职工人数,给予企业以工代训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00元,补贴期限为1个月。此外,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外贸、 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等行业,前述相关政策适用范围可扩大至中小微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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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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