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风热线 > 要闻E览 > 问政畅政 > 正文

如何保证法律援助服务质量?江苏省司法厅回应

来源:中国江苏网  作者:蒋浩  2020-11-30 18:14:00
最近,有市民反映,他家是低保户,居住在六楼,由于身体原因,想置换成一楼,但需要办理过户,然而就在他准备办理过户手续时却发现他大儿子在去世几年后竟然“被结婚”了,为此相关单位表示可以修改但需要找律师,社区也帮他申请了法律援助,但律师给他打了一个电话后就没了消息。

  最近,有市民反映,他家是低保户,居住在六楼,由于身体原因,想置换成一楼,但需要办理过户,然而就在他准备办理过户手续时却发现他大儿子在去世几年后竟然“被结婚”了,为此相关单位表示可以修改但需要找律师,社区也帮他申请了法律援助,但律师给他打了一个电话后就没了消息。

  当事人遇到这样的律师该怎么办?11月30日,在江苏省司法厅上线省政风热线全媒体直播节目中对此进行了回应。

  江苏省司法厅法律援助中心主任芦学林介绍,低保户是司法部门法律援助的重点群体,对于这一类群体没有事项范围限制,首先需要当事人提供简单的身份信息,就可以无偿的给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同时,法律服务质量也是司法部门关注的重点,按照规定如果经过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事务所安排,法援律师就有义务提供标准的法律援助服务,如果律师在工作中间懈怠或者不作为,当事人可以向当地的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投诉,司法部门会进行相应的处理。

  对于这个问题,芦学林表示,具体情况还需要核实,当地社区有可能指派一个律师给他提供法律资源,没有通过正式的申请程序和受理审查程序。芦学林说,接下来会对此进行核实,如果情况属实,为其服务的律师没有尽到责任的话,会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将会为这位当事人指派新的律师。

  芦学林同时表示,法律援助虽然是免费的,但质量绝对是有保障的。法律援助是一个民生工程,司法部门采取了很多办法加强质量监督和指导,例如开展同行评估、定期进行质量抽查、旁听法援律师出庭等等,通过综合的方式加强法律援助过程的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2017修正)》《法律援助条例》对提供法律援助的律师的义务和责任也有相关规定,如果提供法援的律师有做的不规范的地方,司法部门也会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此外,江苏省司法厅副厅长张武林介绍,为了提高办案质量,除了加强质量监管以外,什么样的人来办理案件也非常重要,省司法厅每年都会动员鼓励全省的优秀律师,或者一级、二级律师、党员律师,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律师积极参与到法律援助的案件办理中来。

  新华日报·政风热线记者 蒋浩

 

标签:

责任编辑:王男

版权和免责声明

版权声明:凡来源为"新华传媒智库、江苏舆情观察、民声汇、政风热线"的稿件,均为新华报业传媒智库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新华传媒智库、江苏舆情观察、民声汇、政风热线"。

免责声明:本站转载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新华传媒智库及其子网站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者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