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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一26岁民警嫖娼后,竟亮出警官证

来源:现代快报全媒体  作者:  2020-11-16 10:34:00
方某原系常州某派出所民警,在一次嫖娼后,竟然向对方亮出警官证。近日,常州市钟楼区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方某犯敲诈勒索罪、强制猥亵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

  现代快报讯(记者 刘国庆)方某原系常州某派出所民警,在一次嫖娼后,竟然向对方亮出警官证。近日,常州市钟楼区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方某犯敲诈勒索罪、强制猥亵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

  常州市钟楼区检察院起诉书显示,方某今年26岁,原系常州市某派出所民警。今年6月18日晚,方某与失足妇女吴某(化姓)发生性关系。嫖娼结束后,方某为勒索财物,向吴某表明自己是警察,亮出警官证,以吴某卖淫为由,要将其带至公安机关处理进行威胁。吴某向方某求饶,并提出向方某支付10000元以求不被处理。方某通过微信收取吴某10000元转账后,为寻求刺激,又要求吴某为其服务。案发后,方某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退赔全部赃款,取得谅解。

  钟楼区检察院认为,方某敲诈勒索财物,数额较大,应当以敲诈勒索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以胁迫方法强制猥亵妇女,应当以强制猥亵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一人犯数罪,应数罪并罚。方某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近日,钟楼区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方某犯敲诈勒索罪、强制猥亵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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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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