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宰杀野兔、刺猬 南京一农贸市场售卖野生动物无人管
2025-12-02 16:47: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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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日,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厅长张国梁,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省林业局局长王国臣带领相关职能处室负责同志走进省《政风热线》直播节目,现场回应群众诉求,答疑解惑。

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难产”

镇江丹阳经济开发区曲阿街道祈钦村的殷先生反映,早在2023年10月,当地就让村民提交了农村宅基地房屋的相关材料,换取不动产权登记证。然而,村民交了材料好几年了,至今都没有拿到不动产权证。

据了解,丹阳市从2021年开启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不过,截至目前,还有部分村民没有拿到产权证。丹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汤建俊介绍,经济开发区大部分村民已经发证到位,目前尚未拿到证的有20多户。“主要是由于村民没有去办理登记、材料不全、政策宣传不到位等原因所致。”

汤建俊表示,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丹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主动靠前,尽快帮助村民完成相关手续的办理。对涉及继承权公证的村民,加强与司法局沟通,畅通办理渠道,提高办理效率。同时,改进工作方式,加大宣传力度,把不动产权登记工作落实到位,争取春节前做到应办尽办。

“这也反映出我们登记局对地方不动产权登记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力度需要进一步提升。”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局长邹婧表示,接下来,将督促丹阳市不动产登记部门尽快进行整改,确保群众诉求得到解决。同时,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排查,确保不再出现类似情况。

不动产权登记事关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基层工作中暴露出的一些不足和短板,都是我们持续改进的方向。高效办成一件事,是我们始终不变的追求,要以高效、便利的服务,赢得广大群众的点赞。”张国梁说。

盗采矿产资源被罚后仍未停止

无锡宜兴市民张先生反映,当地太华镇青龙山长青岕区域,有人在一片山坡开挖数米深的坑洞,盗采紫砂泥矿料。市民多次反映,执法部门却称没抓到现形,非法盗采矿料的行为仍然继续。

宜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贾俊介绍,近年来,宜兴不断加大对紫砂泥矿的监管力度,2023年以来,一共查处15起盗采紫砂矿产案件。今年3月25日,宜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接到群众举报后,现场查处了相关车辆和违法盗采的矿产资源,对当事人挖掘盗采矿产品的违法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开采,没收违法所得。“这反映出我们在查处案件当中,履职还不够到位,确实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

紫砂泥是宝贵的矿产资源。近年来,宜兴持续加大对紫砂泥的保护力度,加大对非法盗采行为的打击力度。“但从市民所反映的情况来看,我们的执法监管工作还存在短板。”张国梁明确表示,要严厉打击非法盗采矿产资源行为,建议宜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公安等职能部门,加大监管处罚力度。同时,重视群众举报,认真受理、核查、反馈。

农贸市场售卖野生动物无人管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禁止网络平台、商品交易市场、餐饮场所等,为违法出售、购买、食用及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提供展示、交易、消费服务。

然而,在南京市六合区,有一些餐饮店、农贸市场公然售卖獐、狗獾、野兔、刺猬等野生动物。记者在六合区王家田农贸市场走访发现,一些商户现场宰杀野兔、刺猬等野生动物,触目惊心。当地城管和林业部门均知晓此事,不过却表示不在他们监管范围。

刺猬、野兔、狗獾、獐子等均属于保护动物。南京市绿化园林局一级调研员宗永恒表示,林业部门承担的是从源头保护到末端执法的牵头职责,对涉案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追溯其非法猎捕的源头,对于涉嫌非法猎捕、售卖、食用等违法行为,林业部门依法行使行政处罚权。在市场流通环节,主要是多部门协同配合监管。

宗永恒明确表示,根据《江苏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在农贸市场内经营野生动物以及制品,由市场监管部门监督管理,对其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同级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应予以配合。“接下来,将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现场查处。”

“林业局作为野生动物保护的牵头部门,要主动担当,虽然这个事情是发生在农贸市场、饭店,但我们在发现情况后应该主动发起处罚行动。”王国臣坦言,林业部门在野生动物保护方面,确实还存在不少漏洞和薄弱环节。下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大家知道所有野生动物都不能吃,盗猎、加工、销售以及食用野生动物都是违法行为。同时,会同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加大巡查和执法力度。

王国臣呼吁广大市民,不要食用野生动物,没有食用也就没有伤害,共同营造一个良好的野生动物保护环境。如果发现违法行为立即向林业部门进行举报。

新华日报•政风热线记者 蒋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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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房秋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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