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8月29日讯(通讯员 钱雪 记者 高峰)一辆机动车后方安装了“灯光”,刺眼的光芒让后车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出现了“盲区”,直呼:“这灯刺得我都看不见!”沭阳交警部门在网络平台上接到举报后,当即作出反应,对该车驾驶员处以200元罚款,并责令其将车辆恢复原状。
8月26日,一名网友在短视频平台发布的视频引发网友热议。视频中,一辆机动车后方安装了“灯光”,刺眼的光芒让后车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出现了“盲区”,直呼:“这灯刺得我都看不见!”网友纷纷在视频下留言“声讨”该违法且不文明的行为,并@沭阳交警官方账号进行举报。
沭阳交警迅速反应,通过该视频中隐约出现的车牌照联系到了驾驶员赵某,通知其前往辖区中队进行处理。赵某得知后也表示配合,并答应立即拆除车后灯光设置,并于次日到交警一中队进行处理。
8月27日下午,赵某驾驶该车来到了交警一中队,民警对其非法拼改装的行为进行了处罚与批评教育。最终,驾驶员赵某因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安装、使用妨碍交通安全的光电设备,被处以200元罚款,并将车辆恢复原状。
交警提醒:改装、加装亮度过强的大灯,容易使对向或后方行驶的车辆和行人造成瞬间视觉“盲区”,极易导致交通事故发生。非法改装车辆不仅违法,危害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