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苏州市委批准,苏州市纪委监委对常熟市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顾海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顾海斌背弃初心使命,丧失理想信念,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组织观念淡漠,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违规经商办企业,与他人合作开办娱乐会所;利用职权为黑恶势力站台撑腰,充当“保护伞”;执法犯法,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审判、执行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
顾海斌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挪用公款犯罪等,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特别恶劣,情节特别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苏州市纪委常委会市监委会议研究并报苏州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顾海斌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顾海斌简历
顾海斌,男,汉族,1972年10月出生,江苏张家港人,大学学历,1995年8月参加工作,2007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5年8月起,历任张家港市人民法院塘桥法庭见习书记员、经济审判庭助理审判员、民事审判庭第二庭审判员、塘桥法庭庭长助理、副庭长、庭长;2009年7月,任张家港市人民法院塘桥法庭庭长(副科级);2010年12月,任张家港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院长助理、塘桥法庭庭长;2012年9月,任张家港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2013年12月,任张家港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正科级);2016年7月,任张家港市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正科级);2019年1月,任常熟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2021年9月,免去常熟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职务。(苏州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