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卖野生动物谁来管?江苏省林业局回应
6月8日上午,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和省林业局上线《政风热线·我来帮你问厅长》直播节目。节目中,有淮安市民反映,在金湖县金湖大桥东侧桥头一加油站附近,有摊贩在贩卖野生动物,而金湖县林业局表示“不归他们管”。此事究竟该由谁来管?打击野生动物非法交易行为又有哪些举措?江苏省林业局进行了回应。
《江苏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野生动物经营利用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经营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单位和个人的监督管理。那么,节目中曝光的问题到底该有谁来监管?
淮安市自然资资源和规划局局长韩文军表示,节目中反映的情况,是存在违法行为的,也反映了行政主管部门执法不到位。下一步淮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督促金湖县立即成立联合执法组,自然资源、市场监管、公安交通等部门共同参与,对该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淮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也会全程跟进案件的进展情况。
韩文军强调,发生这种情况也说明行政主管部门在野生动物保护方面还存在着薄弱环节,下一步,他们将举一反三,采取综合措施,加强宣传,联合执法,建立长效机制来确保非法贩卖野生动物行为不再发生。
江苏省林业局在打击野生动物非法交易行为方面又有哪些举措?
江苏省林业局局长沈建辉介绍,去年新冠疫情发生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及时作出了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的《决定》,江苏全省上下积极响应,高度重视野生动物的保护和监管工作。从去年开始,林业部门妥善处置了以食用为目的的在养野生动物,也组织了多次执法行动,有效的打击了捕猎野生动物的违规违法的犯罪行为,起到了良好的效果。
沈建辉表示,从节目中反映的情况来看,一方面说明了一些地方执法部门在工作上面还有不少薄弱环节。另一方面也可以看出,野生动物的非法交易呈现出一种回返的倾向,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今后,林业部门要立即会同有关主管部门,依法依规的进行查处,后期省林业局也会进行跟踪督办。
沈建辉强调,全省林业部门都要引以为鉴,以问题为导向,举一反三的抓好整改,特别是要加强部门间的协作,严厉打击野生动物的非法交易行为,重点从以下三个方面来进行加强。
一是加强野外的动物保护。林业部门要保持高压态势,组织力量对野生动物的集中分布区、栖息地、栖息通道等重点区域加大巡护力度,在源头上及时发现违法行为和查处违法行为。
二是要强化部门联动。因为野生动物的保护和监管涉及到多个部门,要与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农业农村以及海关等等部门进行协调沟通,在动物栖息地以及物流、市场交易和进出口等重要环节加强监管,并且形成部门联动的一个长效机制,真正做到全链路保护,全过程监管。
三是要开展普法宣传。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的宣传,要充分利用好野生动物保护日等宣传平台,广泛宣传野生动物的保护知识和法律法规,引导公众要树立健康饮食的消费理念,争取营造全社会保护野生动物的良好氛围,这样才能有效的制止野生动物的非法交易活动。
新华日报·政风热线记者 蒋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