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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阳居民投诉一元钱收费 五部门为其讨“说法”

来源:新华日报  作者:  2021-02-05 11:16:00
“没想到我投诉这1元钱收费后,全县5个部门替我‘出头’,还出台了文件来规范收费,真的想不到!”2月4日,宿迁市泗阳县的吴女士得知她投诉处理结果后,感慨不已。

  本报讯 (记者 孙旭晖)“没想到我投诉这1元钱收费后,全县5个部门替我‘出头’,还出台了文件来规范收费,真的想不到!”2月4日,宿迁市泗阳县的吴女士得知她投诉处理结果后,感慨不已。

  2020年10月,吴女士到泗阳县中医院附近办事,将电动自行车停在沿街商户门前的空地上,被商户房东雇用的工作人员收取了1元停车费。事后,越想越不对的吴女士拨打当地的市民热线,投诉可能存在乱收费现象。“事情太小了。”吴女士说,她没想到能引起好几个部门的重视。当地检察机关接到转来的投诉信息后,随即会同县公安局、城管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联合执法,并对接县发改局,修订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几个部门联手为吴女士讨了“说法”,更规范了市场,取消了对非机动车停车收费的规定。

  检察官马爱丽针对吴女士反映的情况实地走访,发现收取吴女士停车费的地方属公共用地,确实有人在那里拉线“圈地”设立“看车处”,并将有关部门制定的《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制作成公示牌,向停车人收取停车费。

  随后,马爱丽把情况反映到县城管局、市场监管局和公安局。“虽然目前全县的确没有就非机动车停车收费予以审批或许可,但对非机动车乱收费的现象也没有明确的执法依据。”马爱丽说,这个情况让大家犯难了。

  “1元钱的确是小事,但涉及群众利益就是大事。”泗阳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臧海峰说,为了消除质疑,分管检察长主持听证,检察院负责梳理《城市市容市貌管理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应法规和条例,从中寻找执法依据,并向县公安局、城市管理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各家单位对行政区域内擅自收取非机动车停车费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理。

  收到检察建议后,各家单位不约而同地由分管领导牵头推进,很快对当地私设的非机动车停车收费点依法予以取缔。

  同时,为确保长效,泗阳县发改局修订了《泗阳县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并于2021年1月18日正式施行,取消了对非机动车停车收费的规定,补上漏洞,规范了市场。

  来源: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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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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