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风热线 > 政风聚焦 > 正文

苏州一商业体垃圾混投屡教不改,被罚6000元

来源:引力播移动端  作者:  2020-08-17 10:02:00
近日,姑苏区白洋湾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开出商业综合体大额垃圾分类行政处罚决定书,辖区星光耀商业广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某保洁公司被罚6000元。

  近日,姑苏区白洋湾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开出商业综合体大额垃圾分类行政处罚决定书,辖区星光耀商业广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某保洁公司被罚6000元。

  目前,姑苏区白洋湾街道住宅小区垃圾分类已全覆盖。7月起,街道按计划开始推动商业综合体、专业市场等非住宅小区垃圾分类工作。日前,执法人员在星光耀广场垃圾分类检查中发现,虽然垃圾亭中设置了3个厨余垃圾桶和1个有害垃圾箱,然而,桶中仍然存在生活垃圾混投混放现象,执法人员要求保洁公司立即整改。管理方负责人收到责令整改通知书后,口头允诺立即改正。第二天,执法人员来到现场检查,问题依然存在。执法人员对负责人进行现场教育,并再次发放责令整改通知书,其负责人当场签署《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信用承诺书》。近日,当执法队员第三次检查时发现,该问题仍未整改。按照“第一次教育整改、第二次签订承诺书”,执法队员当场开具《责令停止违反城市管理行为通知书》并进行立案处理。

  白洋湾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中队长曹刚介绍,经调查,该保洁公司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不力,违法行为证据确凿,执法人员对该企业作出罚款六千元的行政处罚。

  “此次对星光耀广场保洁公司处罚,一方面是为了督促该公司切实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另一方面也希望其他单位能够引以为戒,落实管理责任,积极配合推动垃圾分类工作。”白洋湾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陆冠宏表示。(苏报融媒记者 吴丽婷)

  

标签:

责任编辑:王男

版权和免责声明

版权声明:凡来源为"新华传媒智库、江苏舆情观察、民声汇、政风热线"的稿件,均为新华报业传媒智库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新华传媒智库、江苏舆情观察、民声汇、政风热线"。

免责声明:本站转载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新华传媒智库及其子网站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者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