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房女士向问政江苏反映,她的娘家在泰州兴化农村,出嫁后没有将户口迁出,后来把孩子的户口也落在了娘家。最近,她突然得知自己和孩子都不是农村集体组织成员,希望相关部门帮助他们母子完成身份登记。
诉求人:是农村户口 却不是农村集体组织成员
“我1981年出生在泰州兴化市中堡镇大纵湖村,2004年嫁到了兴化市戴南镇,实际上婚后生活在扬州。我的户口在娘家,2006年儿子出生,他的户口随我落在了娘家。”房女士告诉记者,这些年她陪着儿子读书,一直没有正式的工作;由于没有扬州户口,儿子读书也是借读,每年都需要交借读费。
今年3月初,房女士通过“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小程序查询母子俩的身份,发现她不是农村集体组织成员,儿子的信息也查不到。“不是农村集体组织成员,就意味着分配不到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收益。”房女士说,这是他们应该享有的权益。
村委会:给出两个方案都不被认可
3月25日,记者联系到了大纵湖村村委会房书记,他解释称:“现在的大纵湖村系多村合并而成,工作人员并非对每户情况都了解,当初登记村集体组织成员时,工作人员是依据现居住人口进行统计的,误以为房女士户籍已随婚迁至戴南镇,导致遗漏登记。不过。目前村集体尚未产生收益,所以没有分红。”
为解决房女士母子的问题,房书记提出两个解决方案:一是村委会给房女士出具一份承诺书,承诺等村集体产生分红了,会将他们母子的份额分给他们。
第二个方案是房女士到戴南镇开具未登记农村集体组织成员证明,然后大纵湖村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商议此事,通过后公示一个星期,无异议的话,向上级相关部门申请登记。对于这两个解决方案,房女士都不认可。
多部门联动,完成母子俩身份登记
当天,记者联系了中堡镇政府农业农村办公室,一名陈姓工作人员表示:“登记村集体组织成员的系统是省里的,每年仅在特殊时段开放,现在登不进去,等下次开放时帮他们母子登记。”
然而,兴化市农业农村局一名工作人员了解房女士母子的情况后,明确表示:“他们符合农村集体组织成员身份,可随时在系统上进行登记。”
那么,到底是随时可登记?还是需等待系统下次开放才能登记?记者再次与兴化市农业农村局、中堡镇人民政府农业农村办公室联系,得知现在已经启用了新的系统,镇政府陈姓工作人员之前登录不了的是旧系统。
3月26日上午,陈姓工作人员给记者回电:“我们现在正在跟工程师对接,学习新系统,学会了立即登记。”
随后,大纵湖村房书记告诉记者,村委会接到通知,正在提供房女士母子二人的具体信息。同时,房女士告诉记者,她的父亲在配合村委会提供相关材料。
3月28日,中堡镇政府农业农村办公室陈姓工作人员向记者反馈,房女士和儿子都已经完成登记。”
“忙活了大半个月,这个事情终于落实了!”房女士激动地说。
问政江苏记者 王塞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