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部分河道存在违法捕捞现象 厅局督办
2022-09-29 16:38:00  来源:交汇点  作者:蒋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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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汇点讯 9月27日,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省乡村振兴局上线省《政风热线》直播节目。有昆山市民反映,有人在当地一些镇村河道中,违法设置地笼网等定制渔具,不仅对渔业资源造成严重破坏,也危害了水域生态安全。节目播出后 ,9月28 日,记者跟随江苏省渔业执法监督中心相关负责人赶赴昆山现场督办。

28日下午,记者在现场看到, 昆山市巴城镇宋溇湾河道内的地笼网已经被清理干净。昆山市周市镇新塘河内,工作人员正在进行地笼网的打捞清理工作。

周市镇农村工作局副局长蔡卫华告诉记者,周市镇农村工作局已经要求各个村自行排查 ,对辖区内所有河道里的地笼网进行清理,并对老百姓进行宣传。“一定要把河道里的地笼网清除干净,这是我们的目标。”截至记者采访时,周市镇辖区内共清理地笼网260条左右。

昆山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顾冬兴介绍 ,针对市民反映的问题,27日下午,他们召开了昆山市推进地笼网整治的工作会议,拟定了联合行动方案,坚决打击地笼网违法捕捞现象。从28日凌晨1点开始,昆山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和全市11个区镇综合执法局共同开展了“凌晨行动”,共有60名执法人员参与其中,行动一直持续到28日早上6点,共查处违法行为4起,拟立案2起,教育劝阻2起。

“接下来,我们要常态化开展地笼网整治工作,要强化网格化机制建设,经常开展‘凌晨行动’,并要求区镇开展地笼网清理整治工作。同时,我们还需要加强宣传工作,让老百了解相关法律知识。”顾冬兴表示,还要强化多部门源头管控,重点加大与昆山市市场监督局的联合执法力度,要求渔具店做好地笼网购销台账记录。

“对一般市民是禁止销售的,对养殖生产户,要求做到台账记录,承诺购买的渔具只用在养殖水体,不能用在一般的自然水域。另外,我们与持有捕捞证的渔民签订了承诺书,告知他们违法捕捞的后果,严禁他们从事禁用渔具的捕捞。”顾冬兴说。

据了解,地笼网由于选择性差,捕捞时,大鱼、小鱼、河虾等种类不分,对渔业资源破坏程度较大。《江苏省渔业管理条例》 早就明确,禁止使用地笼网,对于使用禁用渔具的,没收渔具并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如果在长江干流和保护区等禁渔区禁渔期进行捕捞的,有更重的罚则,甚至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江苏省渔业执法监督中心三级调研员岳才俊介绍 ,近几年来,江苏省各级农业农村和渔政执法监督机构认真开展中国渔政 “亮剑”专项执法行动,会同公安、海事、市场监管 等部门,紧盯夜晚,重点水域、重点时段不间断地开始执法行动,取得了明显的效果,有效保护了渔业资源。

“针对昆山市民反映的问题,我们一直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查处和打击,但也反映了我们在实际工作当中还存在一定的不足。”岳才俊表示,下一步,一方面要抓好问题整改 。“首先从昆山做起,把昆山市内所有涉及到禁用渔具地笼网违法捕捞的问题进行彻底的整治,做到一个不漏。”

另一方面,进一步压紧压实属地责任,指导各地 一是加强“人防 ”+“技防”。各地在抓好队伍建设的同时,加强信息化的建设 ,利用科技和现代化的手段辅助渔政执法;二是加强“专防”+“群防 ”。“专防”就是加强专业的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下沉并充实一线执法人员; “群防”就是进一步发挥好巡护员和网格员的作用,发挥好河湖长的作用,做到无死角、无漏洞、全覆盖的执法监管;三是从源头抓起。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对地笼网的生产、 销售、使用环节进行查处。“相信在我们多部门的合作下 ,能把这项工作做好。”

新华日报· 交汇点记者 蒋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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