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一碎石加工厂无环评手续违规生产 多次举报未整改到位
2022-06-24 16:04: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作者:蒋浩 张旭 韩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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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苏州市民周先生反映,在相城区黄桥街道大庄村有一家碎石加工企业,在没有环评等相关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常年夜间偷偷生产经营,露天堆放大量建筑材料,产生噪音扬尘等污染。市民多次反映,但该企业依旧在生产。

6月22日下午,记者来到位于相城区黄桥街道大庄村大民路附近的这处建筑垃圾粉碎厂。该企业正在进行石料托运,工程车辆来来往往,尘土飞扬,存在较大污染。

该粉碎厂负责人表示,粉碎厂以本地拆迁产生的建筑垃圾为原料,进行碎石加工,目前已经停产。“因为是临时性的,我也不太懂需要哪些手续,所以也就没报备。”

6月22日凌晨1点多,周先生到该粉碎厂看过后告诉记者,“一直在开工。”而该企业负责人则称夜间没有生产。

相城区黄桥街道副主任雷广刚介绍,这家企业注册地址是在黄桥街道,有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水泥制品销售等。“当时有不少居民反映该厂在生产经营(碎石),现场来检查的时候,他确实也没有在生产经营。但是,投诉得比较多,后来我们发现了该企业在生产经营碎石。”

雷广刚说,该企业有生产经营行为,需要办理环境影响报告。“我们责令企业停产,并补办手续,但该企业不符合条件。要求企业六月底把设备全部拆除,整改完毕。”

相城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尹俊光介绍,今年4月1日,根据群众举报,执法人员到现场检查。经查明,该企业于2020 年3月初开始建设建筑垃圾粉碎及制砖生产项目并于2020年6月初投入生产。该项目属于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但该企业未依法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该项目配套建设了雾炮喷淋杆等环境保护设施,但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该项目即投入生产。“该企业因未经环境影响评价擅自建设投产,我们依法进行了立案查处。”

6月21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对其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对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行为责令恢复原状,并处罚款4万余元;对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的行为罚款41万元。“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拒不改正的,可以再处罚款。” 尹俊光说。

目前,该企业正在整改中。对于后续整改进展情况,政风热线将持续关注。

新华日报·政风热线记者 蒋浩 张旭 韩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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