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汇点讯 为减少疫情对商户的影响,助力市场主体发展,江苏省财政厅、省国资委和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于今年3月8日联合推出了关于减免国有房屋租金的新规。尽管政策推行取得了明显成效,但记者通过走访发现,个别区域对政策细则落实以及实际落实时间存在差异。5月10日上午,在江苏省国资委上线《政风热线 · 我来帮你问厅长》全媒体直播节目中,相关负责人对此进行了回应。
面对商户在租金减免数额以及减免比例方面的疑惑,南京市国资委副主任江磊表示,目前国有单位的租金收入会全额返还给末端商户,绝不允许返还金额打折的情况出现。“后期也会有渠道,接受商户的监督和举报,如果没有落实到位的可以向我们进行反馈。”江磊说。
针对节目中反映的南京市建邺区好邻居生活广场承包租户收到的返还金额与实际缴纳租金差异较大的问题,江磊表示,政策中提到的租金全免是国资和大房东之间的费用,如果涉及到中介和商户之间的租金减免,则要依据二者签订的合同进行调节。
“目前全部减免是对国有控股的企业收取的租金减免,据我们统计(南京市)大概11%的房屋是通过二房东向末端商户租赁的,中间二房东是否将他的收入全额返回给商户,这个受合同的约束,所以商户感觉似乎他缴的租金没有能够全额的返回给他。”江磊说。
此外,针对部分国有企业落实房租减免政策过于迟缓的问题,江苏省国资委副主任李秀斌表示将会要求涉事企业进行整改。
“如果二房东是国有企业,他要执行国家的政策,也予以减免。如果这个二房东不是国有企业,他是一个市场主体,他减多少、免多少,这个恐怕按照合同还有契约的约定(履行)。我们当然鼓励他、支持他向终端(承包租户)减得更多,但是这也不是强制性的。”李秀斌说。
此外,李秀斌表示,省国资委要求国有企业以及涉及国有企业的主体,需要在官网明显区域进行“关于租金减免政策”的公示,让终端客户了解政策和操作流程。如果终端租户在一定时期内仍缺乏基本了解,则要对相关的国有企业进行批评。
实习生 郭歌 新华日报·政风热线记者 蒋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