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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昆山通报“8·19”机械伤害致1人死亡事故调查报告

来源:人民网江苏视窗  作者:  2021-12-01 12:44:00
8月19日上午9时06分左右,位于周市镇新镇路56号的昆山文之徕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11月29日,昆山市应急管理局发布该事故调查报告,经事故调查组调查认定,这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人民网苏州11月30日电 (记者 王继亮)8月19日上午9时06分左右,位于周市镇新镇路56号的昆山文之徕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11月29日,昆山市应急管理局发布该事故调查报告,经事故调查组调查认定,这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报告称,此次事故直接原因是死者程某安全意识淡薄,将头部伸入网板托架与工作台面之间进行作业,误碰网板托架按钮,网板托架下降后将其挤压死亡。间接原因是涉事企业未制定全自动丝网印刷机安全操作规程,未按规定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未消除全自动丝网印刷机作业时存在的事故隐患;企业主要负责人王某某,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到位,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督促、检查不到位;企业兼职安全员王某某,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事故隐患排查工作不到位,未消除全自动丝网印刷机作业时存在的事故隐患;生产主管张某,现场安全管理、事故隐患排查不到位。

  事故调查组建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对涉事企业进行行政处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对企业主要负责人王某某进行行政处罚。对安全员王某某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至昆山市应急管理局。对生产主管张某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至昆山市应急管理局。

  报告称,周市镇网格员按照年度检查计划进行安全巡查。2020年,网格员对该企业进行了4次安全检查,共开具现场检查单4份,未发现隐患,曾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日常教育培训,定期开展隐患排查。2021年,网格员对该企业进行了3次安全检查,共开具现场检查单3份,发现隐患3条,整改隐患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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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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