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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生态环境局通报一批噪声专项执法典型案例

来源:扬子晚报网  作者:  2021-09-13 11:36:00
为进一步巩固噪声专项整治成果,深化“为民办实事”活动,全力化解群众身边的难事、烦心事,徐州市生态环境局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采取“联合检查、日常巡查、夜间突查、区域互查、举报必查”等方式,常态化组织市、县(市、区)两级生态环境部门开展噪声扰民专项执法行动,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噪声扰民环境违法行为,努力为广大市民营造宁静环境。9月11日,徐州市生态环境局又通报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典型案件。

  为进一步巩固噪声专项整治成果,深化“为民办实事”活动,全力化解群众身边的难事、烦心事,徐州市生态环境局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采取“联合检查、日常巡查、夜间突查、区域互查、举报必查”等方式,常态化组织市、县(市、区)两级生态环境部门开展噪声扰民专项执法行动,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噪声扰民环境违法行为,努力为广大市民营造宁静环境。9月11日,徐州市生态环境局又通报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典型案件。

  案例一、徐州德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徐州市云龙区质子重离子医院项目未按规定在工程开工的十五日前向工程所在地生态环境部门申报环境噪声排放申报事项违法案例。

  该项目位于徐州市云龙区汉源大道东侧、紫金路南侧。2021年8月20日14:30,云龙生态环境局现场检查时,该项目正在进行桩基施工作业,经调查发现该项目已于2021年7月开工。该项目未在工程开工的十五日前向工程所在地生态环境部门申报环境噪声排放申报事项,根据《江苏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云龙生态环境局已对徐州德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进行立案处罚。

  案例二、徐州龙捷基础工程有限公司、六安市实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徐州市泉山区淮海壹号南2021-1号地块项目未按规定在工程开工的十五日前向工程所在地生态环境部门申报环境噪声排放申报事项违法案例。

  该项目位于泉山区三环西路与矿山路交叉口西北侧。2021年8月24日10:40,泉山生态环境局现场检查时,该项目正在进行桩基础和塔吊基础土石方施工作业,经调查发现该项目已于2021年8月16日开工。该项目未在工程开工的十五日前向工程所在地生态环境部门申报环境噪声排放申报事项,根据《江苏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泉山生态环境局已对上述公司立案处罚。

  案例三、标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徐州市贾汪区大泉街道东部美的城一期4标项目,未按规定在施工日期三日前向项目所在地生态环境部门申请夜间施工许可事项违法案例。

  该项目位于徐州市贾汪区大泉街道。2021年8月20日14:41,贾汪生态环境局现场检查时,该项目正在对26号楼混泥土筏板进行浇筑作业,经调查发现该项目于2021年8月19日14时开始施工,至检查时仍持续作业。该项目未在夜间施工的三日前向工程所在地生态环境部门申请夜间施工许可。根据《江苏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二)项,贾汪生态环境局已对标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进行立案处罚。

  案例四、安徽诚帆基础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6号线紫金路站项目工地夜间施工噪声污染扰民违法案例。

  该项目位于徐州市新城区汉风路与峨嵋路交叉口,2021年8月25日22:05,云龙生态环境局现场检查时,该项目正在进行基坑围护施工作业,建筑施工场界噪声监测结果为:等效声级68dB(A),夜间最大声级81dB(A),均超过国家《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应夜间排放标准限值。针对该项目夜间施工未经审批,且噪声排放超过相应国家排放标准的违法行为,云龙生态环境局已对安徽诚帆基础工程有限公司进行立案处罚。

  通讯员 徐小环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曹卢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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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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