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消保委:黄金珠宝交易“一口价”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
说好的大床房竟变成标准间、黄金珠宝“一口价”。进入五月,消费市场有哪些热点?记者从江苏省消保委获悉,近期,消费者关于黄金珠宝交易、网上订房、网上购物等投诉比较集中。
消费者汪女士在网络平台上预定了连云港市某假日酒店的大床房,并于约定时间内入住该酒店。但是入住当晚,酒店方面坚称消费者预定的是标准间并拒绝了消费者入住大床房的要求。消费者协商无果后遂投诉。
江苏省消保委宣传部徐悦说:“当消协的工作人员抵达现场后,消费者向工作人员出示了微信上的订房记录,显示预定的确实是大床房,而商家则展示其系统上的记录,显示为标准间。工作人员认为酒店因管理对接等问题造成消费者无法入住预定的房型,理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后经调解,商家与消费者解除合同并赔偿消费者220元。”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酒店因不可归咎于消费者的原因导致的房型争议问题,应由其自身承担,由于该酒店大床房已经住满,消费者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获得赔偿。
眼下,黄金珠宝交易市场销售火热。但是省消保的统计数据显示,进入五月,一些金店虚假活动宣传、抖音上售卖的饰品以次充好等现象比较集中。其中,就有目前黄金市场上出现了“一口价”销售模式。消费者张女士就遇到了这样的情况。当时,她在某金银首饰店购买了一条黄金项链,通过“一口价”方式按件购买。
徐悦表示:“因为在购买时,消费者曾询问店员该饰品多少克,店员称不知情,但大约有4至5克。而消费者回家后发现商品标签上写明为2.85克,认为该商家侵犯其合法权益。”
江苏省消保委副秘书长居上介绍,所谓的“一口价”,意思就是说,金店金银首饰的售卖绕过传统黄金按克售卖的形式,以“一口价”形式售卖,不明确表明饰品的克数,在消费者要求告知商品克数时也直接拒绝,这种行为既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也未能妥善履行商家的信息披露义务。
居上介绍道:“金银首饰店通过‘一口价’的销售方式进行销售或许是一种新型的商业模式或行业惯例,但任何商业模式或行业惯例都应当尊重法律赋予消费者的基本权利,省消保委鼓励市场营销手段的创新,但是当消费者询问商品具体信息时,商家应当做出真实明确的答复。”
江苏新闻广播/孙茂强 编辑/汪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