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一楼盘卖毛坯房却收精装房价 开发企业:业主自愿
最近,不少淮安市民拨打新闻热线025-83195110反映说,他们遭遇了奇葩的购房经历:当地文锦城四期楼盘在主管部门备案的是精装修交付,可售楼处却要求购房人签一份"自愿放弃精装修交付"的协议,但买房款还是按照精装房的标准收!开发企业玩的到底是什么套路?
今年1月,文锦城四期开盘销售,对外宣称将来按毛坯标准交付,开发商是淮安市宏信置业有限公司。有购房人告诉记者,开盘现场想买房的人很多,签合同的时候也比较匆忙。购房人葛女士说,签合同的时候,销售员根本没让自己看合同的具体内容。“直接翻出来,告诉你签这儿、签那儿,然后让你按手印。”
购房人倪女士当时是让父亲去代签字的,为了防止出错,倪女士特意交代父亲给合同拍个照。其中一份补充协议书,销售员一开始不同意拍照。“后来好不容易才同意拍照。”倪女士说。
这份补充协议书显示:购房人自愿放弃精装修,同意按照毛坯来交付。不少购房人透露,签完合同后,这份补充协议书随即被销售员收了回去。倪女士觉得很奇怪:“开发售口口声声跟我们讲房子是毛坯交付,为什么还要签一份这个协议呢?不是多此一举吗!”
倪女士说,她后来打听得知:文锦城四期在主管部门是按照精装房交付来报备的。报备的是精装房交付,可开发商却打算按毛坯房来交付,这个消息在购房人中间炸了锅。2月4日下午,记者来到淮安市淮安区发改委价格认证中心核实情况。工作人员查询后答复说,文锦城四期的确是按照成品房交付来报备的。
“成品房就是精装房。”淮安市淮安区发改委价格认证中心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文锦城四期销售均价10800元,其中包含毛坯均价9200元,以及精装修均价1600元,开发商可以在此基础上上下浮动一点。购房人表示,开发商忽悠他们放弃精装修,但房价却仍然按照报备的精装修房价对外销售。
购房人聂先生算了一笔账,他购买的房子如果按照9200元的毛坯价格来算,总价110万多一点。“现在我买的单价是精装修的标准,单价11200多元,总价多了将近20万。”
开发商为什么要这样做?记者随后来到文锦城四期营销中心。两名负责人称,他们是为购房人考虑,才制定了这样的销售政策。这两名负责人称,精装房是统一装修的,不一定符合每个购房人的要求。“比方说客户想要木地板,但我们的精装房标准是瓷砖。这样客户买房之后,还要把装修扒掉。”他们表示,处于这样的考虑,公司决定统一按照毛坯交付。
既然打算最终按毛坯房来交付,可为什么仍然按照精装房的房价来卖给购房人呢?这样做是否违规呢?对此,两名负责人没有正面回答。他们始终强调,这么做,是购房人“主动要求”的。
对于开发商的说法,不少购房人表示,实际情况并非如此。他们告诉记者,当时都是被忽悠着签了所谓的补充协议书。购房人聂先生告诉记者,事后他联系销售员讨说法,对方表示“不签放弃精装合同,你就买不到房子”。购房人倪女士则打电话给销售员,要求以毛坯价格购买毛坯房,电话录音显示,销售答复称“肯定不可能”,因为“不是倪女士这一户,所有人都是按照这个价格销售的”。
律师表示,这份补充协议书属于格式合同,不仅明显有失公平,也违反了房价备案规定。江苏苏博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吴波认为,补充协议书的条款是无效条款。“开发商备案是由两个价格构成的,一个是毛坯房屋的价格,一个是装修的价格,这个是在主管部门获得批准的。因此合同双方就应当是按照精装修的房屋来签订双方的房屋买卖合同。现在开发商单方面在签订合同的时候要求业主出具类似的一个承诺,实际上是违反了备案规定。”
目前,淮安市淮安区市场监管局已经受理了购房人的投诉,并移交给稽查大队调查处理。
在政府部门报备的是精装修房,开发商却打算按毛坯房来交付,对外销售的房价还是精装房的房价。如此奇葩的销售方式,按照开发商的说法,居然还是购房人主动要求的。开发商此番说辞到底是真是假,我们相信明眼人一下子就能看出来。所谓的补充协议书,律师已经说了,是无效条款。从小的方面说,开发商这样做,是有悖公平诚信原则;从大的方面说,房价备案是我国房屋预售的重要制度,是房价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开发商此举,实质上是在变相地规避房价备案政策。我们希望当地主管部门能够依法调查,给购房人一个交代。我们也会继续关注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