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年未取得环评手续一直在生产 省生态环境厅:坚决关停
11月9日,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王天琦走进《政风热线·我来帮你问厅长》全媒体直播节目中,有群众反映,淮安市淮安区一家保温容器厂未取得环保相关手续,9年来却一直在违规生产。11月12日,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执法监督局负责人来到淮安,对群众反映情况进行督办。
成立已9年的典范保温容器厂
省生态环境厅督办人员来到淮安区车桥镇陈河村时,被群众反映的“淮安区典范保温容器厂”已经被责令停产。记者了解到,该企业成立于2011年5月,主要生产销售保温瓶胆、保温杯、玻璃制品等产品。
但因为“玻璃保温瓶胆生产线”在同年国家发改委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被列为限制类范围,该企业至今没有完成立项,也没有办理环评审批手续,一直在违规生产。
工厂内还存放大量半成品
在督办现场,淮安市淮安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盖超介绍,今年3月,该局在对企业进行常规执法检查时发现,企业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发现它违法生产后,我们已经向区环委会进行了报告,然后对它高压和低压进行了断电。”
督办人员正在向当地环保部门了解情况
盖超表示,调查取证后,曾依照相关条例对企业进行了20万元的罚款并责令停产,但该企业既未缴纳罚款,也未停止生产。在环境执法部门对该企业进行断电后,企业自购发电机,仍在进行生产。
此外,由于生产保温瓶胆需要使用硝酸银等化学原料,产生有害废水,但该企业也没有污水处理能力,仅靠几只水缸,用于沉淀、中和废水,不符合相关环保要求。
该企业存放处理有害废水用的大水缸
事件曝光后,淮安市生态环境局立即对企业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要求其在取得相应环保手续前,不得投入生产。
“我们镇政府也给予了全力的配合,应该说从昨天下午,向企业下达了责令停产通知书,目前看来,企业积极主动配合执法部门的执法,主动进行停产,并做好转型的准备。”车桥镇镇长许云波说,“下一步,镇级政府一定落实好属地监管责任。”
对此,前来督办的江苏省生态环境执法监督局局长崔恒武表示,省生态环境厅将把相关情况作为典型案例,在省内进行通报,提醒各地要严格执法,杜绝个别企业抱着侥幸心理,继续进行环境违法行为。
“下一步,一定要防止它回潮,防止这种现象再出现。我建议淮安区政府要进一步坚持‘坚决关’的指导思想,不能有丝毫动摇。同时我们的执法部门也要做到案结事了,把后续问题妥善处理好。”
作者:政风热线记者 俞声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