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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7月起骑电动车未戴头盔者将处罚?交警部门回应

来源:金山网  作者:  2020-05-26 11:19:00
连日来,骑乘电动自行车需佩戴头盔成为热议话题,伴随而来,头盔货源紧张、价格飞涨。昨天记者从镇江交警部门获悉,7月1日起,我市骑乘电动自行车应当佩戴头盔,对未佩戴头盔人员的处罚时间,由市政府发布通告确定。

  连日来,骑乘电动自行车需佩戴头盔成为热议话题,伴随而来,头盔货源紧张、价格飞涨。昨天记者从镇江交警部门获悉,7月1日起,我市骑乘电动自行车应当佩戴头盔,对未佩戴头盔人员的处罚时间,由市政府发布通告确定。

  电动自行车的管理一直以来都是镇江交警部门常态化工作之一。长期以来紧抓不懈,就目前而言,我市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数量呈逐年下降趋势。据悉,在所有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中,闯红灯比例占比将近50%,是最常见的一类交通违法行为。对于“闯红灯”的电动自行车骑行人而言,被查获后说的最多的理由就是:“路口没有汽车,我就赶快骑过去了。”这种现象在距离较短的“小路口”尤为常见。

  在电动自行车管理上,市交警部门一直坚持处罚与教育同步推进的做法。一方面,加强违法整治力度。在农贸市场、超市、小区等群众生活聚集区域,有针对性地在早晚高峰时段,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整治。为了巩固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成效,从今年4月到10月,交警部门将利用6个月的时间,重拳打击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对一些骑行电动自行车的交通违法人员,还将采取网络曝光的形式,让违法人员“红红脸”。另一方面,加强宣传引导和警示教育。制作了一批交通事故展板、视频、海报等资料,融合社会资源,将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宣传,向农村、居民小区、学校、运输企业进行延伸,尤其是对中小学生的教育方面,交警部门主动走进学校开展宣传活动,通过“小手拉大手”的方式,起到教育一名学生带动教育多个家庭的效果。

  目前,我市不会对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行为进行处罚,但根据公安部交管局通知精神和《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要求,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应当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依法查纠和处罚时间将由市政府确定后广而告之。 (纪军 张兆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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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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