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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出台群众申请信息公开“答复标准”

来源:扬子晚报  作者:曹卢杰  2020-01-08 10:19:00
1月7日,扬子晚报记者从江苏省政府办公厅了解到,《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以下简称《答复规范》)于2019年12月31日正式出台。

  1月7日,扬子晚报记者从江苏省政府办公厅了解到,《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以下简称《答复规范》)于2019年12月31日正式出台。《答复规范》的实施,有效解决了长期以来信息公开答复“模板”缺失问题,对于规范行政机关行为,推动信息公开标准化精准化,提升信息公开制度功能和治理效能,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将发挥积极作用。

  《答复规范》首次总结提炼出“补不补”“该不该”“有没有”“给不给”“当不当”5个步骤,覆盖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的各种情形,为行政机关依法规范答复提供了指南和“锦囊”。

  申请审查明确“补不补”: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首先对申请予以审查,申请材料符合规定要求的,按照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处理;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告知申请人进行补正。

  职责区分判断“该不该”:对内容明确的申请,行政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以及如何处理该申请。

  信息检索确认“有没有”:对申请人所申请获取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应当认真查找、检索,确认申请信息是否存在。

  内容研判决定“给不给”:行政机关对持有的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决定是否予以公开。

  申请答复把握“当不当”: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机关要依法依规制作答复文书,通过适当形式提供政府信息,送达申请人。

  《答复规范》制定了7种程序处理文书和19种实体处理文书,为省市县镇四级行政机关提供菜单式、标准化文本,让政府部门办理“不再任性”,一张“面孔”与群众见面。

  《答复规范》突出了便民。对申请公开的信息属于其他行政机关职责范围、本机关不持有的,如果行政机关知晓该信息已主动公开,可以便民告知申请人,尽量让申请人“申请一次”办成。

  此外,江苏省还将跟进开发“一体化在线申请公开平台”,将程序规范和实体规范嵌套上网,建设全省统一联动、分层负责、协同办理的智慧服务系统,以信息化促进规范化、程序化、标准化,构建全省政府信息公开网上“社区”,更好地为群众提供政务信息服务。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曹卢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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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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