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向村里、县里都反映过,得到的答复竟是失地保险对半分。”近日,徐州市睢宁县魏集镇徐庄村的徐先生遇到一件烦心事。2019年,村里发放风力发电机项目占地补偿时,他的失地社保名额却莫名分配给了别人。徐先生认为此举侵犯了他的个人权益,多次反映未果。

徐先生告诉记者,他家被征土地大概有半亩,在政策规定的失地社保范围内,理应得到补偿。然而,他发现本应属于他的失地保险名额却分配给了别人。徐先生说,村里大概有5人存在同样的情况。为此,他向村里进行了反映。“村委会回复我说名额暂时改不了,可以先商量着对半分。”徐先生认为这事很离谱,本该就是他的补偿,为何要和别人对半分呢?4月14日上午,记者联系到徐庄村村委会。一名工作人员表示,这是遗留问题。2019年,徐庄村建设风力发电项目,徐先生的土地被征收,当时所有补偿都已谈妥,之后村委会将失地社保名额留给了其他村民。“当时的政策是将名额优先分配给困难群体,后来政策更改,原本有失地社保的人就失去了保障。”这名工作人员说,他们之前已经与徐先生进行过协商,徐先生同意了对半分的方案。不过,徐先生目前又不认可村里给出的方案。“虽然名额是公示过的,但毕竟本应属于自己的社保名额却给了别人,这不合理。”对于村里的做法,徐先生不能接受。

根据2022年3月1日起实施的《江苏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应当遵循先筹后征、即征即保,应保尽保、分类施保,保障适度、逐步提高的原则,与促进就业相结合,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政府应当从土地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收益中安排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用于保障对象的养老保险缴费补贴。徐庄村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徐先生遇到的问题并非个例,睢宁县涉及到风力发电项目征地社会保障的村民不在少数。为此,睢宁县非常重视,多次向徐州市相关部门反映,制定问题解决方案。“目前,市里正在探讨一个可以将社保名额返回给农户的方案,同时也可以兼顾保障弱势群体权益。”对此,问政江苏会持续关注。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问政江苏记者 蒋浩 实习生 周圣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