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一店铺违规打通墙体开窗向校内学生售卖食品 省教育厅现场督办
2023-11-02 15:50:00  来源:交汇点  作者:蒋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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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汇点讯 10月31日,省《政风热线》节目中曝光了宿迁市沭阳县实验初级中学西侧临街商铺擅自打墙穿洞,面朝校内开窗售卖食品的情况。11月1日,记者跟随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赶赴沭阳现场督办。

11月1日上午,督办人员来到沭阳县实验初级中学。这家墙体被打通,开设售卖窗口的店铺是学校西侧科技楼一楼的临街门面房。记者走进这家名叫“爱华食品”的店铺,卷帘门上张贴了“此房出租”的告示,货架上的商品已经清空,层高本就不高的店铺做了钢结构二层挑高。

原本打通的两个窗口已经被封堵,墙面粉刷后的痕迹清晰可见。一墙之隔就是沭阳县实验初级中学的校园,紧挨着学校的科技楼,旁边就是洗手池和电话亭。为了防止店铺反弹和墙面美观,目前,学校在这面墙上做了文化墙。

据介绍,今年3月,这家店铺的店主私自打通了墙体,开窗面向校内学生售卖食品。校方发现后,多次上门沟通,期间店铺承诺整改,但一直没有执行。暑期过后,店铺又开始经营,校方劝阻未果。“作为校长,在这件事情上认识不到位,处理问题不坚决、不果断,在校园食品安全管理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沭阳县实验初级中学校长吕茂刚说。

沭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戈涛告诉记者,接到群众举报后,10月31日到现场检查,并约谈当事人。经查,当事人未经许可擅自改变房屋外立面,打通墙体开窗经营商店,破坏了建筑结构,属于违法建设行为,现场责令整改,限期恢复原状。目前已经整改到位。

根据《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指南》,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不得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的食品和酒精饮料。2019年4月,宿迁市市场监管局与市教育局联合发布《关于在全市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禁止销售“辣条”类食品的通知》,要求全市所有中小学校、幼儿园内一律不得新开设从事食品经营的超市、小卖部等食品经营场所。

“校外商店私自开设窗口面向学生销售食品的行为是违规的,这件事反映了我们基层教育部门在校园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方面还存在漏洞,主要依托学校解决问题,没有联合多部门处理。”沭阳县教育局机关党委副书记叶敬宝表示,下一步,将完善监督机制,履行好监管责任。同时,增强联合执法意识,加大追责惩戒力度,提升工作水平。

据了解,今年11月至明年1月,宿迁市教育局将针对中小学食品安全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把校内销售行为作为排查重点,确保学校食品安全。

“这不单单是校园食品安全问题,也是校园安全问题。”江苏省教育厅二级巡视员李金泉现场要求宿迁市教育局以此为鉴、举一反三,对辖区内所有中小学进行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严防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蒋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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