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9月13日讯(通讯员 潘其兵 记者 朱鼎兆)近日,淮安高新技术开发区范围内11家企业因在其公司网站页面发布失效专利、宣称“高新技术企业”涉嫌虚假宣传等行为,被职业举报人集中举报,要求依法处以20万元以上罚款。淮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精神,依法认定上述11家企业违法行为轻微,不予行政处罚。
企业因涉嫌虚假宣传被举报
据介绍,被举报的11家企业中,1家企业因在销售本厂产品时,由于工作人员失误,未将产品合格证标牌放入包装中,构成销售无厂名、厂址、合格证“三无产品”违法行为;1家企业在公司简介页面中,将公司产品采用的先进智能化技术宣称为“最先进”,违反《广告法》禁止使用“最高级”条款;4家企业因产品专利过期或失效,对网页疏于更新维护,仍在网站宣传该专利,违反《广告法》禁止宣传已经过期、失效的专利条款;1家企业在没有任何依据的情况下在网站宣称其产品“无辐射”,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构成虚假宣传;3家企业因“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过期,未及时对公司网页更新维护,仍在网站中宣称“高新技术企业”,构成虚假宣传;还有1家企业,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评审,并入列今年9月5日江苏省科技厅《关于2023年第六批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公告》的名单中,尚未领取证书,在网站中宣传,被职业举报人举报。
接到举报后,淮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调查后发现,被举报的11家企业违法行为,大多因公司疏于管理造成,主观故意性不强,被举报后,也都能够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处理,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整改,没有证据证明已造成危害后果,违法行为轻微。市场监管部门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相关条款,依法决定不予立案。同时,为维护法律权威、体现法治威严,执法人员对被举报的11家公司进行普法教育,责令其加强法律学习、规范广告宣传等经营行为。被免罚的所有企业被市场监管局的温情执法行为所感动,纷纷表示今后会引以为戒,加强学习,遵纪守法。
被举报企业所写情况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