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汇点讯 7月28日,江苏政风热线追踪报道了南京平顶山市场(以下称市场)9间商铺打着修缮名义改扩建一事之后。当日下午,南京江北新区大厂街道资产办马主任告诉记者,市场已经招租给南京中之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中之康),施工是南京中之康所为。改扩建经媒体报道后,街道综合执法大队出了“案件移交单”给资产办,要求拆除商铺、加高违建和新增铺面。
目前,商铺扩建、新建部分全部被拆除。然而,有知情人却向记者透露,两年前,大厂街道对平顶山市场的招租行为存在诸多问题,导致国有资产流失。对此,记者又进一步进行了走访调查。
问题一:国有资产招租为何邀标 通告却称公开招标?
据马主任介绍,平顶山市场是原大厂区工商局在1992年建设,移交资料显示其土地面积8740平方米,办公房403平方米。为优化当地环境,街道决定建农贸市场,招租一家物业公司进驻管理。
经过邀标,2021年2月6日大厂街道通知南京中之康为中标人,2月18日,双方签订租赁协议。2月24日,南京中之康发布公告,称“通过合法程序与大厂街道签订市场的建筑及土地承租权,建筑面积9157.5平方,公告后市场内所有承租户在30天内自行搬出”。
一时间商户们议论纷纷要找街道讨说法,市场被整体出租,事先没有任何通知。2021年3月1日,六合市监局、大厂街道、南京中之康联合发布通告,称“据六合市监局和大厂街道签订的委托管理协议,大厂街道经过公开招标,选定南京中之康为市场管理单位,全权负责市场清欠、管理”。
那么,既然是公开招标,网络平台为何却找不到该信息呢?这份通告又引发了商户的信访和信息公开申请,直到2022年2月17日,大厂街道才就信息公开申请给出书面答复,说“市场招租为邀请招标,不存在公开招投标履行的审核、审批手续”。
记者注意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国有资产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应当公开招标。
对此,大厂街道资产办马主任表示根据大厂街道的资产管理办法,允许邀标。
问题二:投标企业存在一系列问题依然参与评标?
据马主任介绍,街道将市场招标工作委托给了第三方公司代理,资产办对投标企业提出了一些要求,必须是物业管理公司,要有市场管理经验,要相对熟悉当地情况。
然而,记者经过调查后发现,投标和招标代理方等5家公司都分别存在诚信、经营异常、停业、不符合资产办招标要求等问题。
记者经实地调查发现,代理方公司注册地址处没有该公司。南京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信用监管科和法制科负责人就这一现象表示,注册信息与实际不一致,或不进行变更,该行为违法。
在4家投标公司中,A公司(化名)的注册日期是2020年12月29日,7天后的2021年1月6日其经营范围变更新增了“物业管理”项,2月2日参加了投标。
B公司(化名)的注册地址在六合区某路,整条路找不到该公司。据当地街道物管办负责人介绍,该公司只有一人,在当地已经多年无经营项目,属于“僵尸”状态。“企查查”显示该公司曾因未履行法律义务被法院3次强制执行。
C公司(化名)的注册地址同样是查无此公司,该公司2019--2022年的年度报告显示,期间一直处于停业状态,2021年1月4日又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是“通过登记的住所无法联系”。南京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法制科负责人告诉记者,公司停业期间不可以开展经营活动。此外记者还发现,该公司经营范围中没有“物业管理”项,且注册登记的电话与南京中之康的注册登记电话相同。
中标企业--南京中之康的注册地址是大厂街道新华村路188号5194室,该地址是街道拆迁办的办公地,查无此公司,也没有5194室。
对此,街道资产办马主任解释,资产办对代理方提供的投标人资料有过把关审查,但是没有发现问题,而这些问题代理方也没有和资产办说。
问题三:中标结果未有效公示 出租面积存在大争议?
南京中之康中标后,大厂街道对中标结果进行公示,把公示贴在了街道内的公示栏里。在记者追问下,马主任说也去市场贴了公示,但是第二天发现被人撕掉了,之后没有再补贴公示。有商户向记者表示在市场内未见过公示。
根据招标文件,招标的房屋为403平方米,记者转遍市场内部,没有找到403平方米的房子在哪里。马主任介绍说,这个数据是两处房屋的相加,其中一处是市场内一幢楼房的一部分。
大厂街道和中之康的《租赁协议书》显示,大厂街道将中标之外的林地、房屋“一并交给南京中之康使用”,出租方式为“整体打包出租”。
记者发现,南京中之康的公告中明确:市场内建筑面积9157.5平方。然而实际招标403平方,那么,剩余的8000多平方房屋交给南京中之康经营是否合适呢?
问题四:评估方称有保密协议拒绝出示报告 街道称没有此事
据了解,街道在招标前,委托江苏金宏业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称江苏金宏业)对市场进行评估,招标时最低限价20万元一年,实际中标价是22.8万元一年。
当时有商户认为对比周边行情,评估价格太低,表示愿意以3倍价格承租市场,希望大厂街道重新评估并履行公开招标,以免国有资产流失。
记者在江苏金宏业和经办评估师黄勇对话,黄勇拒绝出示评估报告,理由是和大厂街道有“保密协议”,不能透露评估内容。
对于保密协议这一说,街道资产办马主任表示,没有签保密协议这回事。
问题五:无证房租赁合法性存疑
早在1990年,建设部发布建规字第66号文,要求统一实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平顶山市场建于1992年,其资料里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却找不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屋属于“无证房”。
《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其它合法来源的、权属有争议的房屋不得出租。
有法律界人士认为,无证房不可租赁,六合市监局委托大厂街道管理市场的协议中未授权“租赁”,即便是同意租赁,也仅限于403平方米的房屋。
2022年9月,商户沈先生就租赁问题向南京市江北新区管委会提出异议,该区财政局于11月12日书面回复,称经调查核实,市场规划、建设手续合法,暂未办理房屋产权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即使没有产权证,但房屋具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签订租赁合同是有效的”。
记者查询了“最高法”的这份司法解释,发现第二条的内容与财政局引用表述的内容截然相反。第二条说“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
大厂街道马主任表示,那时候大厂地区对审批不规范,是原工商局没有去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还是审批机构没有按照建设部的要求做就不清楚了,但是在招租前也咨询了街道的法务人员,法务的答复是可以出租,理由是之前有很多无手续的房子也出租了。
这些商铺的权属究竟是谁,为何三家单位会联合通告编造公开招标,投标企业的诸多问题街道为何没有严格把关,街道与评估方究竟有无保密协议,财政局为何“更改”“最高法”的解释,一系列疑问需要更权威的部门来解答。对此,记者将持续关注。
新华日报 政风热线记者 米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