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上午9:00,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沈海斌将带领相关方面负责人走进政风热线直播间,在线回应群众关切。
为让群众更好了解相关政策,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梳理群众较为关注的热点问题,给予权威解答。
1、当前,受经济大环境影响,中小微企业普遍缺少流动资金,我们注意到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推出了“苏质贷”服务,帮助企业融资,请问“苏质贷”主要服务哪些群体,企业如何申请获得“苏质贷”服务?
申请“苏质贷”的企业,按照其质量信誉影响力划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市级以上质量奖和国家、省级标准创新贡献奖、国际(国家)标准牵头起草单位等企业;第二类是县(市、区)长质量奖、江苏质量信用AAA级、“江苏精品”、地方标准牵头起草单位等企业;第三类是通过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质量认证获证等企业。工商银行、江苏银行、省联社、南京银行等合作银行将为上述企业制定“一户一策”专业化授信方案,提供优惠利率,缩短办理流程,原则上“苏质贷”审批流程不超过10个工作日。
符合“苏质贷”条件、有贷款意向的企业可以登录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在“金融服务”栏目中选择“苏质贷”业务,也可直接与我们联系。
2、我有家企业想要注销,请问怎么办理,需要提供什么材料?大概需要多长时间?
企业申请注销登记,可以登录江苏政务服务平台,进入企业注销专区,依照系统提示办理,也可以由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带齐相关材料到企业登记机关窗口办理。
企业在出现法定解散事由,且符合简易注销条件的,可以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企业在20日内向登记机关办理简易注销登记。
不满足简易注销条件的,适用普通注销程序,企业应当先成立清算组,并在清算组成立后10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清算组信息并通知债权人,在60日内依法通过报纸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债权人公告,公告期为45日。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向登记机关提交注销登记申请书、股东会决议、清算报告和清税证明等4份材料申请注销登记。
3、请问市场监管部门在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检查中重点关注哪些问题,哪些收费属于违规收费?
今年,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将突出对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金融、水电气等重点领域收费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查处以下3个方面的违规收费问题:一是重点查处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不落实停征免收有关收费项目、不按要求降低收费标准、不执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有关规定、转嫁成本、强制或变相强制收费等行为。二是重点查处金融领域超出总行价目表自立项目收费,利用贷款捆绑强制收费,中间业务强制服务、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转嫁成本,不落实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支付手续费等优惠政策的行为。三是重点查处水电气价格及其工程安装等方面不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收取不合理费用等违法违规行为。欢迎社会各界通过12315平台热线等渠道积极提供相关问题线索。
4、市场监管总局不久前发布了《广告绝对化用语执法指南》,大家都认为这是放松绝对化用语限制的表现,是不是意味着以后做广告不用再担心绝对化用语方面的违法风险了?
这是一种误解。《广告法》设立绝对化用语的禁止性规定,立法本意是防止广告主夸大宣传,误导消费者或者贬损其他经营者。但个别地方市场监管部门在执法过程中简单化、一刀切,造成个别案件出现了“过罚不相当”的问题。市场监管总局制定发布《指南》,就是为了统一各地执法尺度,更好地保障中小企业合法权益。只有符合《指南》规定的几种情形,才有可能不适用《广告法》关于绝对化用语的规定,主要包括《指南》第五条“使用绝对化用语未指向商品经营者所推销的商品”3种情形和第六条 “不具有误导消费者或者贬低其他经营者的客观后果的”6种情形,其他广告中使用绝对化用语还是要受《广告法》规制的。
在此提醒大家,教育培训、医疗、医疗美容、药品、保健食品、金融理财广告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和生命安全,这些领域的广告中使用绝对化用语不属于从轻或者免于处罚的范围。希望广大经营主体学法守法、自觉自律。
5、我今年刚刚注册了个体工商户,从事零售行业。由于对国家的一些政策不是很了解,若是在经营中不慎违法了,市场监管部门有没有教育整改或者不予处罚的政策?
省市场监管局在2019年就制定了《江苏省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于处罚规定》,2021年出台了免罚轻罚的2.0版,并配套不予处罚清单、减轻处罚清单,两项清单分别有55项和21项,涵盖价格、不正当竞争、电子商务、广告、促销、消费者权益保护、商标、食品等多个领域。
在具体执法实践中,如果您在经营过程中不慎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我们会查询您是否系初次违法,研判违法行为的情节轻重,评估您是否造成危害后果以及危害性程度,核实您是否及时改正并消除影响,通过以上环节的综合考量,对于符合条件的,我们将不对您实施处罚,或者对您依法从轻减轻处罚。
6、请问原料药垄断是如何产生的?都有哪些危害?有什么途径可以帮助普通消费者有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由于原料药生产有市场准入、环保达标等要求,实际生产厂家数量较少,某些不法商人乘机通过收购、包销等手段垄断经营市场上全部或大部分产品以谋取暴利。
原料药垄断危害极大:一是导致供应紧张,价格大幅上涨。二是损害下游经营者利益,使相关竞争者不能有效参与市场竞争,严重破坏公平竞争秩序。三是导致供应短缺,成品药厂减产停产,损害患者利益,产生恶劣社会影响。
作为普通消费者,如果发现成品药出现短缺或者价格出现非理性上涨,说明原料药可能出现了问题。这时可以向行业主管部门咨询求助;也可以通过来信来函,或者拨打12315热线向市场监管部门咨询举报。市场监管部门查实后,将会依法做出处理。
7、父母常去附近养生馆上课,有时还会带回一些小礼品。因为养生会馆主要给父母推销保健食品,担心老人上当受骗,如何防止老年人陷入保健食品会销陷阱?
我们提醒广大消费者,特别是老年朋友,要认清保健食品会销所经常采用的“药到病除”“健康讲座”“免费活动”“权威证明”“专家义诊”等五大非法宣传陷阱,正确辨别商家组织的免费讲座、体检和旅游等各种商业宣传行为,不轻信、不贪利,以防上当受骗,造成财产损失和健康损害。
购买保健食品要选择正规销售渠道,应到信誉好、证照齐全的正规销售场所购买。购买时除要认准保健食品标志和批准文号外,还要仔细察看包装上厂名、厂址、联系电话、生产日期、有效期限等,并妥善保管购物发票和相关凭证。
需要强调的是,保健食品不是药品,不具有也不能宣称疾病治疗的作用,任何宣称保健食品具有疾病治疗作用的行为都是虚假和违法的。如感觉身体不适,一定要到正规的医疗机构就诊,并在医生指导下科学治疗。如发现身边遇有涉及保健食品虚假夸大宣传的会销等违法违规行为,请及时通过12315平台投诉举报。
8、孩子在校内用餐是否安全,是广大家长高度关注的热点问题。作为一名学生家长,请问如何对校园食品安全情况进行及时有效地了解和监督?
目前,全省共有各类学校食堂1.4万家,除此之外,全省还有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132家,供应1060所中小学校,每日总配送量达99万份。近年来,依托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在春秋季开学前后,我们会组织监管人员深入学校食堂、学生供餐单位以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及时为广大师生排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同时,为方便家长和学生监督,我们在各地积极推行了“明厨亮灶”,通过透视明档(透明玻璃窗或玻璃幕墙)、视频显示、开放式厨房或设置窗口等多种形式,让学校食堂和学校集中配餐单位将餐饮加工关键环节进行公开,主动接受监督。目前,全省明厨亮灶率已达100%,其中90%以上的学校食堂和配餐单位还进一步开展了“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我们监管部门、社会公众特别是学生家长,使用手机扫描二维码,就可以直接观看到孩子们当日当餐菜肴的制作情况。
9、住宅电梯出现问题应如何进行投诉?
住宅电梯产权由广大业主所共有,当电梯出现故障时,如果电梯没有委托物业公司进行管理,那么应要求业主委员会或实际管理人联系维保单位及时对电梯进行维修。如果已委托了物业公司进行管理,那么应督促物业公司积极进行处理。如果涉及到对电梯应急维修、更新和改造,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或者相关业主可以提出应急处置方案,报住建部门申请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如果物业公司拒绝对故障电梯采取维修等措施,可向物业管理部门进行投诉。使用者发现电梯存在安全隐患,可拨打96333或12315进行投诉举报。
10、目前还有很多家庭在使用瓶装液化气,但近年来,各地瓶装液化气事故时有发生,严重冲击人民群众安全感,请问居民在使用瓶装液化气时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安全事项?
从近年来我省发生的瓶装液化气事故来看,用户自身使用不当、使用“黑气”或“黑气瓶”以及使用不合格软管、灶具等是引起瓶装液化气事故的主要原因,没有一起是因为钢瓶本身质量问题引起的。所以居民在使用瓶装液化气时更多的要注意:一是选择合格的液化气供应商,不购买非法商贩出售的瓶装液化气。二是使用检验合格的钢瓶,我省早在2016年就已经在全国率先建成了气瓶安全可追溯信息化监管系统,为每一只钢瓶配备了一只陶瓷二维码“身份证”,用户只要扫一扫这个二维码就可以看到自己使用的钢瓶是否检验合格。三是使用合格的连接软管、燃气用具等,要从正规渠道购买连接软管、燃气用具,并且要经常进行漏气检查,可以用肥皂水在易漏部位涂抹,看是否有气泡产生。四是养成良好的用气习惯,每次用气结束或者离开前,要关闭钢瓶阀门。(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