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违规申领困难学生补助金!扬州通报4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
2022-09-26 16:15:00  来源:交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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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汇点讯 今年以来,扬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署要求,扎实开展“小切口”专项治理,严肃查处了一批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扬州市纪委监委23日通报查处的4起典型案例。

扬州市广陵区沙头镇人民滩村原委派会计、妇女主任李蓉蓉挪用村集体资金问题。2020年至2021年,李蓉蓉利用职务便利,在收取村组土地租金、集体资产转让费的过程中,挪用村集体资金合计47.2万余元归个人使用。2022年4月,李蓉蓉受到开除党籍处分,2022年7月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

扬州市邗江区汊河街道蒋庄村村委会委员、主办会计黄大鹏违规申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资金问题。2017年至2021年,黄大鹏虚报家庭经济收入并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违规申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资金。2022年4月,黄大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宝应县氾水镇新荡村党支部委员、村委会委员王庆元违规高价销售墓穴问题。2018年以来,王庆元在负责村公墓管理工作中,未执行镇政府关于公墓墓穴最高售价的规定,加价出售,增加群众负担。2022年6月,王庆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扬州市江都区残联工会主席、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凌金罗在贫困残疾人洗澡梦项目中履职不力问题。2019年11月至2020年下半年,凌金罗在具体负责贫困残疾人洗澡梦项目中,工作流于形式,未全面跟踪、核实太阳能热水器安装工作,导致部分受赠残疾人家庭太阳能热水器未安装到位。2022年6月,凌金罗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顾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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