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生态环境局近日通过电子转帐方式,向5位实名举报环境违法行为的市民发放奖金共2.75万元,其中单笔最大金额1.55万元,这是该局依据《江苏省保护和奖励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人的若干规定》和《徐州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作出的承诺兑现。
今年2月,群众举报反映某企业废水、废气污染及危险废物转移等问题。经核查发现,该企业存在废气污染物排放口位置和数量与排污许可证规定不相符,且污水综合排放口出水化学需氧量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徐州市生态环境局已向该企业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省、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有关规定,奖励举报人1.1万元。
废气污染物排放口位置和数量与排污许可证规定不符
废水污染问题的采取水样现场
根据举报线索,某企业无污水处理设备、污水直排河道等。经现场核查及调阅资料,发现该企业存在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配套建设污染治理设施未经验收即投入生产等违法行为,徐州市生态环境局依法予以处罚,并根据相关规定奖励举报人1.55万元。
废水外排现场
截至今年5月底,徐州市生态环境局已确认符合有奖举报奖励条件的群众投诉举报9件次,奖金兑现工作正在有序落实。
实施有奖举报是鼓励公众参与和监督生态环境保护的生动实践,是发现环境污染问题线索的不竭“金矿”。对于纠治环境问题、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打击环境违法犯罪等方面,具有快查速处、精准高效的震慑作用,倒逼企业消除侥幸心理、扛起生态环保主体责任。守护绿水青山、建设美丽江苏离不开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广大群众的全面参与,欢迎广大群众继续通过“12345”“12369”热线、“12369环保举报”微信公众号、来信来访以及省、市生态环境部门官方网站等途径,及时投诉举报环境违法行为特别是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生态环境部门将坚持“零容忍、出重拳、常态化”工作理念,坚决与环境违法行为和环境违法犯罪斗争到底,全面保障人民群众合法环境权益。
通讯员 苏小环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曹卢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