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发布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经营典型案例
今天(8月24日),记者获悉,7月20日以来,常州全市市场监管部门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严厉查处未按规定明码标价、销售不合格防疫物品、违规经营进口冷链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了一批违法案例。今天,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其中10起典型案例。
这10起案例涉及零售药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零售商超、饭店及进出口企业等。具体违法行为主要有违规经营进口冷链食品、商品未明码标价、药店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医疗企业公司销售不合格口罩等。
常州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对明都湖港大酒店进行检查时,发现该酒店采购“挪威进口冰鲜三文鱼”“巴西进口冷冻牛肉”等进口冷链食品时,未查验供货者的相关证明文件,未能按照“江苏冷链”系统报备制度进行报备,上述进口冷链食品无“江苏冷链”追溯信息。该店制作并储存在厨房间的冷菜,没有标明菜品名称,没有标明菜品制作日期。因该酒店涉嫌违反我国《食品安全法》第53条第1款之规定,目前已被立案调查处理。
常州金坛区市场监管局对江苏贺盛实业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于7月31日购进阿根廷进口冷冻牛肉2970.50公斤,购入时没有进入常州市或省内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进行监管及消毒处理,未取得《常州市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出库证明》及《常州市进口商品消毒记录证明》,也未按疫情防控规定进行进口冷链食品申报,直接投入生产。该公司涉嫌违反《食品安全法》之规定,目前正在接受调查。
此次公布10起案例中涉及4家零售药店,其中一家药店因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而被处罚,一家药店因管理不规范被处罚,另外2家药店因不按规定明码标价而被处罚。被处罚的两家医疗器械公司主要是因为涉嫌生产、销售不合格一次性使用防护口罩(非医用)。在被处理的两家零售商超企业中,市区勤业路一家超市因一产品未明码标价而被处罚,溧阳戴埠一家副食商店因嫌销售标签不符合规定的进口食品而被立案调查。
疫情防控期间是价格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易发和高发时段,为规范市场秩序,切实保障群众消费安全,配合好全市疫情防控工作,市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食品、药品及疫情防护用品等领域的违法行为,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江苏城市频道/冯珂 编辑/吴莹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