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通报12起欺诈骗保典型案例
我市通报12起欺诈骗保典型案例
全年追回医保基金6500万元
本报讯(记者 陈羚)12月25日,市打击欺诈骗保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召开2020年医保基金监管新闻通气会,通报今年以来全市医保基金监管工作成效,并公布12起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今年,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击欺诈骗保的重要批示精神,按照“堵漏洞、强监管、重惩处、严震慑”的总体思路,将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大力推进医保基金监管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建设。
全市检查定点医药机构1990家,查处违规定点医药机构978家,行政处罚案件1起,解除服务协议3家,暂停服务协议108家,移送司法机关案件2件,发布欺诈骗保典型案例93起,医保医师违规扣分252人,追回医保基金6500万元。
2017年6月至11月期间,参保人员王某使用他人的身份证件,伪造虚假发票、出院记录、费用清单等,先后26次到泰兴、高港两地医保经办窗口申请报销医疗费用,实际骗取居民医保基金516070.04元,另有219857.06元因被发现而未得逞。高港区人民法院以犯诈骗罪,依法判处王某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责令王某退还诈骗所得赃款516070.04元,退还泰兴、高港医保部门。
2017年7月至2018年6月期间,靖江市某定点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周某、王某伙同参保人员卢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收集亲朋好友医保卡,以虚计、多计慢性病门诊费用等手段骗取医保基金18501.95元。靖江市医疗保障局追回医保基金18501.95元,并移送公安机关进一步侦查处理。靖江市人民法院以犯诈骗罪,依法判处周某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依法判处王某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依法判处卢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