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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警方通报“爱福家”案情,新增冻结资金300万元

来源:现代快报全媒体  作者:  2020-12-28 11:07:00
近日,南京市公安局建邺分局通报了“爱福家”案的进展。2020年10月21日、11月6日,“爱福家”原城市督导陈某(女,29岁,案发前已离职)、夏某(女,35岁,案发前已离职)先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合计退缴违法犯罪所得63万元。南京市公安局建邺分局依法对上述两名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

  现代快报讯(记者 顾元森 陈子秋)近日,南京市公安局建邺分局通报了“爱福家”案的进展。2020年10月21日、11月6日,“爱福家”原城市督导陈某(女,29岁,案发前已离职)、夏某(女,35岁,案发前已离职)先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合计退缴违法犯罪所得63万元。南京市公安局建邺分局依法对上述两名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

  2020年12月10日、12日,南京市公安局建邺分局依法分别对“爱福家”原公司高管李某仁(男,30岁,案发前已离职)、高某华(男,31岁,案发前已离职)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执行逮捕,现羁押于南京市看守所。

  截至2020年12月15日,新增冻结“爱福家”关联公司对公帐户11个,冻结涉案资金300多万元。

  公安机关再次敦促该案非法集资行为人(包括业务员、业务辅助人员、其他为吸收资金提供帮助的人员)主动到公安机关说明情况,退缴其在“爱福家”及关联公司工作期间获取的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违法犯罪所得。及时退缴的,可依法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作为犯罪处理。

  请集资参与人依法反映情况、理性表达诉求,公安机关将依法办理案件,全力追赃挽损,适时公布案件进展情况。

  △警方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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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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