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响水非法小水厂拖了6年终于拆了
“拆了、拆了,非法的小水厂终于拆了!”响水县运河镇居民连日来奔走相告。
居民们所说的小水厂,是由当地龚集居委会原党支部书记龚爱光(已被开除党籍)占用村集体土地非法建设的龚集居水厂(2018年9月7日本报曾作过相关报道)。8月2日下午2时,响水县运河自来水有限公司对运河镇供水管网进行切换,非法运行长达6年之久的龚集居水厂正式关闭。
8月11日,负责小水厂拆除任务的龚集居委会党支部书记龚成路告诉记者,小水厂已经拆除,接下来将进行土地复垦。
龚集居水厂是2013年3月建设的,占用龚集居委会集体土地847平方米, 采集地下水向镇上部分居民提供用水服务。2014年1月,响水县国土资源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847平方米土地,限其15日内自行拆除非法占用土地中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293平方米土地上的新建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并处以30元/平方米的罚款,计25419元。2016年7月11日,龚集居水厂提起行政诉讼,将响水县国土资源局告上法庭,要求撤销行政处罚,遭到败诉,再上诉,再驳回。2017年9月4日,响水县国土资源局向射阳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行政处罚决定书获得同意,但水厂未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和期限履行法定义务。2018年8月28日,响水县国土资源局向响水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射阳法院作出的行政裁定书,即响水县国土资源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在执行过程中,龚集居水厂负责人龚爱光声称水厂尚在运营中,为镇上2000余户居民供水。鉴于强制执行水厂所涉及的社会问题,响水法院将该案的案情向县委政法委汇报,经县委政法委组织法院以及运河镇、响水县国土资源局会办后,形成了一致意见,责成运河镇政府妥善解决好2000户居民的用水问题后,再对本案强制执行。2019年1月16日,响水县人民法院作出执行裁定书,对响水县国土资源局申请执行响水县运河镇龚集居水厂作出终结执行程序。
今年7月29日,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发文《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要求地方各级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在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完善土地执法监管体制机制,加强与纪检监察、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形成合力,采取多种措施合力强化日常监管,务必坚决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
8月8日,响水县县长郭超召集有关人员专题研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要求对前期督查整改情况认真回头看,列出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工作清单,实行销号管理,严厉打击乱占耕地建房行为,最终推动龚集居水厂关闭乃至拆除。(丁亚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