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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竹辉饭店改造工地偷排泥浆,被罚5万

来源:名城苏州网  作者:  2020-08-19 11:05:00
城区河道水环境的改善理应得到倍加呵护,但竹辉饭店改造项目施工方贪图省事,把施工泥桨就近排入刚清淤不久的南园河,造成水体环境严重受损。

  名城苏州网讯(记者 熊曙光)城区河道水环境的改善理应得到倍加呵护,但竹辉饭店改造项目施工方贪图省事,把施工泥桨就近排入刚清淤不久的南园河,造成水体环境严重受损。

  今天(8月18日),苏州市水务局对涉事施工单位开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其在一月内清除入河泥浆,并处罚款人民币伍万元。

  今年4月29日,在市河道管理处发现问题后,市水政监察支队会同相关部门赴现场调查了解。发现竹辉饭店改造项目工地东北侧,有两根入河泥浆管,工地内有泥浆管从卸浆点延伸至东北侧围墙处,工地东北侧至南园河河岸间地面存在淤泥痕迹,涉嫌向南园河河道内排放泥浆。

  随后经市水文局现场勘验,测量出南园河内存在泥浆总量2727.4立方,同时市河道处提供证明显示,南园河于2019年年底完成干河清淤,于2020年1月8日通过验收,河道内泥浆非天然淤积导致。

  施工方在接受调查时,所提供的运送泥桨车辆的行驶轨迹,与竹辉饭店改造项目无关,其泥浆处置设备和场地成“摆设”,设备没有启用的迹象。

  根据上述已查明的事实和证据,以及听证复核意见,涉事施工单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禁止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倾倒垃圾、渣土,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和《江苏省水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给予涉事施工单位的行政处理决定:

  一、自接到决定书之日起一月内清除入河泥浆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二、罚款人民币伍万元。

  据介绍,将南园河里的2727.4立方泥桨清理干净,估计要花费数十万元。由此可见,污损河道、偷排泥浆将付出沉重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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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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