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风热线 > 要闻E览 > 问政畅政 > 正文

20天可落户!苏州人才落户细则出炉!

来源:看苏州移动端  作者:  2020-04-24 11:11:00
刚刚,看苏州记者从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官网获悉,大家期待已久的苏州人才落户细则正式出炉!

  重磅消息!

  刚刚,看苏州记者从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官网获悉,大家期待已久的苏州人才落户细则正式出炉!

  哪些人和单位可以享受这波红利?如何申请?赶紧来敲黑板!

  关于申请落户的个人

  符合《市政府关于调整人才落户相关政策的通知》(苏府规字〔2020〕4号)第一条规定;

  依法取得各类学历、学位或专业技术职称;

  未依法办理退休手续。

  关于申请落户的单位

  本市范围内依法成立,并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规范建立劳动用工制度,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拟落户职工符合《通知》第二、三条规定;

  拟落户职工依法取得各类学历、学位或专业技术职称、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

  以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申请落户的用人单位,其拟落户职工所持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所载明的职业(工种)应当与我市公开发布,并在执行期内的“苏州市高技能人才紧缺职业(工种)目录”所列项目一致。

  申请流程

  根据《通知》要求,办理落户流程按预审、公示、材料提交、申请受理、审核、户籍迁移6个步骤实施。

  公安机关收到《苏州市人才落户登记表》后予以办理,办理期限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本细则所称“合法稳定住所”, 是指属于自己的房屋所有权的住宅房;拥有公有住房租赁证的承租人租住的房屋;市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住的公共租赁住房。合法稳定住所不包括共有产权房(共有产权型保障房、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共有产权房除外)、非居住房。

  还等什么?大苏州拥抱你!赶紧都到碗里来!【看苏州专稿 文/卢奕】

  

标签:

责任编辑:王男

版权和免责声明

版权声明:凡来源为"新华传媒智库、江苏舆情观察、民声汇、政风热线"的稿件,均为新华报业传媒智库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新华传媒智库、江苏舆情观察、民声汇、政风热线"。

免责声明:本站转载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新华传媒智库及其子网站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者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