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风热线 > 要闻E览 > 问政畅政 > 正文

南京上百辆新车违停离河道仅数米

来源:江苏新闻广播  作者:  2020-04-22 10:56:00
眼看汛期将至,南京的各项防汛备汛工作正紧张有序推进。今天上午,家住在南京市秦淮区银龙鑫苑的市民王先生却向江苏新闻广播反映称,在小区后门的一处河堤上,近日停放了上百辆新的小汽车,距离河道非常近,这让他很担忧。

  眼看汛期将至,南京的各项防汛备汛工作正紧张有序推进。今天上午,家住在南京市秦淮区银龙鑫苑的市民王先生却向江苏新闻广播反映称,在小区后门的一处河堤上,近日停放了上百辆新的小汽车,距离河道非常近,这让他很担忧。

  记者20号上午来到南京秦淮区鑫运路边的此处空地看到,空地高出一旁的河流约2米,疑似河堤,停放着上百辆华颂品牌的7座商务面包车均为新车且未上牌照,车辆距离旁边的河流最近处仅有5米左右。

  市民王先生告诉记者,从4月15号开始,陆续出现多辆平板拖车将全新的小轿车拖到这里停放,而且还架起了围栏。“这边靠近小学,开学的话,车子进出会有给学生带来很大的安全隐患,而且这条河每年到夏天的时候水涨得非常高,我担心发洪水会不会有影响”,王先生说。

  记者了解到,这条河叫运粮河,长度4190米,与内秦淮河互通,属于南京城南片主要行洪河道。南京市光华路街道办事处管科管科长表示,这块空地一部分是河堤建设用地,另一部分是道路规划用地。而这些车子是某家汽车4S店的,并未办理相关手续就违停在此。“对方想停放两三个月,但我们现在准备约他尽快把它挪走。”管科长说。

  据介绍,城管部门将对违停的车辆进行违停处罚,但是否违规占用河道的处罚,则需水务部门处理。

  《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

  《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主城区防汛应急预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18〕62号

  运粮河该河段归秦淮区税务局管理范围

  根据《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五、第六款规定:禁止在堤防和护堤地存放物料;禁止其他侵占河道、危害防洪安全、影响河势稳定和破坏河道水环境的活动。对此,秦淮区水务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将会尽快到现场核实这些车辆是否侵占河道蓝线(指河道工程保护范围控制线)。

  记者 梁振华 方群

标签:

责任编辑:王男

版权和免责声明

版权声明:凡来源为"新华传媒智库、江苏舆情观察、民声汇、政风热线"的稿件,均为新华报业传媒智库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新华传媒智库、江苏舆情观察、民声汇、政风热线"。

免责声明:本站转载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新华传媒智库及其子网站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者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