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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标准再提高

来源:宿迁网  作者:  2020-03-26 10:40:00
3月25日,笔者从宿迁市召开的1+X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切实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充分发挥城乡低保制度在脱贫攻坚中的兜底保障作用,近日,宿迁市印发《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从4月1日起,将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520元/人/月统一提高至610元/人/月。

  3月25日,笔者从宿迁市召开的1+X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切实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充分发挥城乡低保制度在脱贫攻坚中的兜底保障作用,近日,宿迁市印发《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从4月1日起,将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520元/人/月统一提高至610元/人/月。此次保障标准提升将惠及16万余名低保对象。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资金的筹措与管理,确保此次提标工作迅速落实到位。同时,加大督查和抽检力度,坚决防止提标不提补差或少提补差现象发生,确保城乡居民低保标准与补差水平同步增长。

  据了解,我市目前共有低保对象8.12万户、16.11万人,其中城市低保0.73万户、1.41万人;农村低保对象7.39万户、14.7万人。今年以来,共支出低保金1.98亿元,其中城市低保金支出0.16亿元,农村低保金支出1.82亿元。“单人保”政策实施以来,已将8293名大病重病患者、1.2219万名残疾人单独纳入低保,确保更多困难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红利。(周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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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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