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风热线 > 要闻E览 > 问政畅政 > 正文

苏州市14号通告:部分行业可不备案直接复工

来源:苏州发布  作者:  2020-03-20 10:35:00
基于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为更好地满足群众生产生活需要,在严格落实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我市将进一步加快各行业复工复产复业,全力推动城市常态化运行。

  基于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为更好地满足群众生产生活需要,在严格落实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我市将进一步加快各行业复工复产复业,全力推动城市常态化运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商贸服务行业全面复业。商业综合体、商场、购物中心、批发市场(含农批市场)、专业市场、小商品市场、农贸市场、宾馆、民宿、超市、便利店、药店、加油站和粮油、蔬菜、水果、食品店、经营食品、服装、生活用品、车辆、通讯、建材,以及提供美容美发、洗衣、家政、装修、宠物、维修、摄影、中介、回收等服务,可不备案直接复工营业。

  2.餐饮行业自主复业。饭店、饮食店、咖啡店、酒吧、茶社等餐饮单位自主决定复工营业,在疫情结束前不得举办大型宴席等人员集聚活动。

  3.文化旅游娱乐行业分类复业。文艺院团等文艺创作生产单位、广播电视播出机构、传输机构、景区、博物馆、图书馆、公共文化中心、美术馆,可不备案复工复业。剧场、书场、电影院、棋牌室需经主管部门备案后复工复业。跨省(市、区)和出入境团队旅游业务以及“机票+酒店”旅游业务、线下教育培训场所、幼托机构,等待上级有关部门通知后再复工复业。

  4.体育场馆按规复业。面向公众开放的室内外体育场馆、游泳池、健身房等各类体育场所(学校体育场馆除外),在严格落实好防控措施、做好场馆消毒和人流管控的前提下,可复工复业。

  以上复工复产复业的各行业单位,都要严格落实防疫措施,不得举办人员集聚性活动,保持各类活动场所通风不封闭。

  苏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3月19日

标签:

责任编辑:王男

版权和免责声明

版权声明:凡来源为"新华传媒智库、江苏舆情观察、民声汇、政风热线"的稿件,均为新华报业传媒智库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新华传媒智库、江苏舆情观察、民声汇、政风热线"。

免责声明:本站转载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新华传媒智库及其子网站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者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