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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餐饮经营单位报备后可复工复业

来源:扬子晚报  作者:  2020-03-04 10:00:00
近日,南京市印发了《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餐饮行业疫情防控措施加快复工复业工作指引的通知》,对餐饮企业基本复工条件、用餐人员管理、从业人员管理、营业场所管理等方面要求进行了明确。

  近日,南京市印发了《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餐饮行业疫情防控措施加快复工复业工作指引的通知》,对餐饮企业基本复工条件、用餐人员管理、从业人员管理、营业场所管理等方面要求进行了明确。 据南京发布

  基本复工条件

  1. 必须建立信息告知制度。让每个员工知晓全市相关防疫规定和要求,通知返宁员工在“宁归来”平台上填报健康信息表,取得相应的健康码。

  2. 餐饮经营单位必须建立单位疫情防控组织,提交疫情防控方案(预案)、员工健康信息表和排查情况总体情况表后,进行报备方可复工复业。未备案的单位不得复工复业。

  3. 必须具有合法经营资格,取得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照。

  4. 首次恢复堂食的餐饮企业,必须对营业场所、设备设施、餐饮用具等进行一次彻底的全面消毒和安全检查。

  5. 对于1000平方米以上餐饮单位,必须在入口处设立临时隔离区域。

  6. 必须备好测温计及五天的口罩、消毒水等防疫物资。

  更多关注

  ●用餐人员原则上要凭在“宁归来”平台上获得的绿色健康码进店消费,进店时必须测量体温,全程佩戴口罩(除就餐时间外)。

  ●建立用餐人员可溯源制度,实行预约就餐、错峰就餐,结账时优先使用手机扫码支付,现金支付需进行实名登记。

  ●规范就餐安排。减少桌椅摆放,大堂餐桌实际使用数量不超过平时的50%,餐桌间距不小于1米。每桌人数不超过10人。商务宴分餐分食制。每桌顾客用餐后应立即对桌椅进行消毒,10分钟后再安排下一批次顾客。

  ●不得使用没有空气净化消毒装置的中央空调。三层以下餐厅禁用公共电梯。

  ●全面禁止非法食用、交易野生动物的行为,严禁圈养、宰杀、制售活禽。

  ●落实分区分类管理责任。各区可以根据疫情防控实际,统筹安排好限上和限下餐饮经营单位有序复工复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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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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