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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

来源:连网  作者:  2020-01-06 10:46:00
1月3日,全省人社工作会议暨人社系统先进表彰大会在南京召开。记者从会议上了解到,2020年,江苏省将继续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推进参保扩面,合理调整社保待遇。我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省定最低标准将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160元。

  1月3日,全省人社工作会议暨人社系统先进表彰大会在南京召开。记者从会议上了解到,2020年,江苏省将继续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推进参保扩面,合理调整社保待遇。我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省定最低标准将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160元。

  省人社厅党组书记、厅长戴元湖介绍,2020年,我省将聚焦可持续,牢牢守住社会保障底线。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继续推进参保扩面,合理调整社保待遇,提高基金监管水平。我省将继续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继续统筹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实现基本养老金合理增长。引导城乡居民从高选择缴费,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省定最低标准从目前的148元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160元。助推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建设,全面推进职业年金待遇发放,提升职业年金基金投资收益率;扩大企业年金覆盖面,促进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享受更高水平保障的需要。

  同时,我省还将提高基金监管水平,建立健全政策、经办、信息、监督四位一体的风险防控体系,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基金运行动态监督和精算分析,提高精准识别和打击社保待遇欺诈、冒领的能力。持续开展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评估,强化评估成果转化应用。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基础养老金由中央和地方确定标准并全额支付给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个人账户养老金由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计发系数确定。中央根据全国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财力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全国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地方应当根据当地实际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对65岁及以上参保城乡老年居民予以适当倾斜;对长期缴费、超过最低缴费年限的,应适当加发年限基础养老金。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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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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