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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阳码头违规运进大量海沙 多部门:不归我管

来源: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  作者:  2020-07-24 10:06:00
与河沙等淡水沙子相比,海沙含有丰富的盐分,其中的氯离子会腐蚀钢筋等建筑材料。因此我国住建部明确规定,严格限制海沙在建筑工程中使用。

  与河沙等淡水沙子相比,海沙含有丰富的盐分,其中的氯离子会腐蚀钢筋等建筑材料。因此我国住建部明确规定,严格限制海沙在建筑工程中使用。不过最近,宿迁市沭阳县有知情人士反映,当地码头有人大量运进没有合法来源手续的海沙,并且对外无证销售,用途也很神秘。市民反映的情况属实吗?当地监管部门有没有查处呢?来看记者调查。

  【宿迁沭阳一码头晚上有船卸载海沙 运至当地机电厂】

 

  7月7日晚上8点钟,记者根据知情人士的指引,来到了宿迁市沭阳县煤炭码头。码头停泊着三艘运沙船。晚上8点10分左右,只见两辆重型卡车来到码头,从其中一艘运沙船上卸载沙子。知情人士透露:“有两年多了,运这个海沙,三五天他们就来一批,每船有一千吨左右。”

  晚上8点40分左右,一辆卡车装满沙子,驶离了码头。记者开车尾随这辆运沙卡车,大约20多分钟后,卡车来到了沭阳县经济开发区,进了一家机电厂。看门工人告诉记者,机电厂将一部分场地租给了卖沙的老板,用来堆放沙子。

  记者走进机电厂,此时,卡车正在厂区的空地上倾倒沙子。不过,看场地的工人否认他们卖的是海沙,而是河沙。

  【码头经理承认是海沙 涉嫌违规超范围卸载】

  那么,这"沙"到底是知情人反映的海沙,还是工人口中的河沙呢?为了确认情况,记者联系了沭阳县交通局和沭阳县住建局。当天晚上10点左右,交通局的水上执法人员赶到了煤炭码头。执法人员告诉记者,该码头批准的经营范围是煤炭卸载,平时不允许海沙船停靠、卸载。

  此时,记者之前拍到的运沙船仍然停靠在码头,船上的沙子也没有卸完。交通局执法人员随即表示,该码头此前刚刚申请扩大了经营范围,除了煤炭,还可以卸载除海沙之外的河沙,船上装的可能是河沙。然而,码头负责人李经理却给出了相反的说法。

  李经理表示:“这个,海沙吧,从江阴那边拉过来的。海沙一般运到我们那个材料厂,造那种这么大、这么长、这么宽的大砖头。”然而即使李经理承认这是海沙,执法人员坚持称,目前尚不能确定这些沙就是海沙。没过多久,沭阳县住建局工作人员也来到了码头。按照住建局工作人员的说法,这批沙子到底是不是海沙,可以用一种仪器做快速检测。现场,水上执法人员要求码头暂停卸载这批海沙,等待处理。

  宿迁市沭阳县住建局工作人员表示:“快检只能作为内部用,你要能出具报告,必须是有一定检测资质的机构才可以。”

  【码头无法提供来源证明 检测报告也"缺斤少两"】

  按照国家住建部、交通部等部门的规定,开采、运输、销售、使用海沙,必须提供相应的合法手续,并全程监管。那么,这些沭阳码头的沙子,到底是河沙还是海沙?有没有合法手续呢?相关部门的监管有没有到位呢?

  7月8日上午10点,记者和沭阳县交通局、沭阳县住建局的工作人员再次来到了码头。交通局水上执法中队负责人经过查看码头记录,确认这批沙的确就是海沙。显然,沭阳码头超范围运输、卸载海沙,属于违规!那么,这批海沙有合法手续吗?沭阳交通局执法中队负责人表示,码头李经理提供了两份海沙检测报告单复印件,上面显示送检海沙的氯离子含量为0.01%,而按照住建部的《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氯离子含量小于0.03%的海沙,可以用于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这名负责人据此认为,这批海沙有合法手续。

  宿迁市沭阳县交通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水上中队负责人戚春生说:“我们根据八部委的文件188号文,2018年的八部委的188号文,它是专门针对海沙下的一个文。监管海沙,第一个有检测报告,第二个船必须手续齐全。”

  这名负责人所说的八部委文件,是指住建部、交通部、市场监管总局等八个国家部委在2018年联合出台的《关于加强海沙开采、运输、销售、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运输海沙的船舶,必须提供合法的海沙来源证明;无法提供来源证明的船舶,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以先行查扣。然而,沭阳县煤炭码头却无法提供海沙来源证明,货主也一直没有出现。

  【交通执法部门承认:平时不检查海沙来源证明】

  执法中队负责人称,检测报告就是来源证明。然而《通知》明确要求,检测报告只能证明海沙的氯离子含量有没有达到标准,不属于来源证明。面对记者的追问,最终该负责人只得承认,他们平时不检查海沙船的来源证明。

  记者还注意到,码头李经理提供的检测报告单也有问题,7月7日当天共有四艘海沙运输船停靠码头,但李经理只出示了两份检测报告。而且,这两份检测报告能否和四艘船上运载的这批海沙对得上,李经理也无法说清楚。

  对此,当地住建部门工作人员现场采了样,送专门的检测机构检测。

  【多个部门声称"不归我管" 海沙来源监管堪忧】

  记者还注意到,八部委的《通知》还要求,在海沙的销售、使用环节,相关单位同样要提供海沙的来源证明以及检测报告,由市场监管部门和住建部门监管。现在,交通部门监管没有到位,那么监管建筑工地的住建部门,是否做到了有效监管呢?

  当记者问到:“合法来源这一块我们做过监管吗?”宿迁市沭阳县住建局工作人员表示:“这个我们没有,不好意思。这个具体厂家采购来源我们基本上不追踪,我们只对他们使用的原材料进行抽查。”显然,对于使用海沙的工地,沭阳县住建部门也只检查了检测报告,没有检查来源证明。

  海沙销售环节的监管又如何呢?7月8日中午,记者和沭阳县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来到了前一天堆放海沙的机电厂。一番询问,机电厂的海沙堆场拿不出任何文件,连营业执照也无法提供,背后的负责人更是没有露面。

  对于这些从外地流入的海沙,到底卖给了谁,用在哪些地方,是否超范围使用,当地在之前有没有全程监督?对于这些问题,沭阳县市场监管部门均拒绝接受采访。

  【今日锐评:海沙监管,不能有规不依!】

  这些海沙从哪里来的,有没有经过严格的检测,什么人在销售,又卖给什么人、用于什么?对于这一系列问题,当地监管部门均无法回答。而这无法回答的背后,是监管的漏洞和缺失:交通部门只查检测报告,不查来源,就很难保证是否属于正规沙子;检测报告不全,有的有、有的没有,也就很难保证这些海沙在国家允许的质量范围;而市场监管部门对销售地放任不管,住建部门不细查海沙的具体使用,就会导致海沙会被滥用,一旦超范围用于建筑上,就会给建筑安全造成重大隐患!

  事实上,八部委出台的《通知》,明确了海沙流通各个环节的监管,运输、销售、使用海沙需要提供哪些合法手续,哪个环节归哪个部门管,这些都是有据可依的。相关监管部门不应该视而不见。截至目前,沭阳这一煤炭码头的海沙检测结果还没有出来,不管是否合格,我们都希望沭阳当地能够从此案例切入,细化管理环节,与各部门合力监管,做好市场上 海沙使用的排查,防止不合格的非法海沙流入建筑市场!

  (报道/张清 章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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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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